关于新建东站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1812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投〔2025〕369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5-06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局: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新建东站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消函〔2025〕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消防安全,加强浦东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新建东站消防站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地址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桥物流园B3-05地块,地块北至金亭公路,南至B3-01地块,东至站前路,西至B3-01、B3-02地块,用地面积约72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特勤消防站一座,总建筑面积为6384平方米。包括一栋地上4层、地下1层的消防综合楼(建筑面积约63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一座消防训练塔(地上6层构筑物,面积210平方米,不计入总建筑面积)、9个消防车辆停车位,并设置必要的消防训练场地,以及购置相应的消防车辆、消防装备器材、消防通信设备等。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前期费用另行明确。

五、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控制投资。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