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5-2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3-02432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审核〔2023〕1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11

上海建工惠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5-2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建设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5-2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浦东新区惠南镇,地块东至靖海路,南至拱为路,西至A5-1地块,北至拱乐路。项目用地面积90347.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高层住宅和配套公建、地下车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225468.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809.7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9074.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658.34平方米,具体参数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313034.53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