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通知
索引号 | XH3300000-2012-011 | 发布机构 | 航头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12-26 |
各位参保人员:
2013年的镇保门急诊统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互助医疗帮困(外地退休回沪的)政策已出台,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统一安排,2013年医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缴费执行时间: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2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
涉及缴费对象:1、镇保门急诊统筹人员;
2、互助医疗帮困(外地退休回沪的)人员;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除原居保人员外,还新增了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在
《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说明》有效期内,亦可申请参加本市居民医保。
4、对于民政特殊救济对象人员的居保操作仍按照原方式办理,个人缴费金额仍为120元,另外560元
由财政补贴。办理登记参保手续时,必须选择录入《缴费补贴证明》上开具的街道信息。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表
缴费地点:航头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医保窗口(航头路188号),联系电话:68221883。
希望各位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之内前来医保窗口办理。
特此通知!
航头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