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桥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0994 |
文件编号 | 浦高府〔2024〕2号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2-04 |
浦高府〔2024〕2号
关于印发《高桥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管社区、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及相关单位:
根据新区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高桥镇实际,制定《高桥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高桥镇党政办公室 |
2024年2月4日印发 |
高桥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以及上海市近期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市安委办、区安委办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面临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以及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抓住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发展机遇,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层层压实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高桥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
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
包括五违点位、资源回收点位、工业园区、老街商业区、镇集体资产、带征土地、生产经营企业、在建工地、文保建筑、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宗教场所、居民小区、自建房、类住宅、地下空间、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任务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以及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结合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城运办:负责五违整治点位、河道、市容环境、资源回收点位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社发办:负责医疗机构(含小型)、养老机构(含日托)、托育机构(含小型)、儿童福利机构、学校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经发办:负责商业综合体、商场、农贸市场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规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武装部:负责地下空间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平安办:负责宾馆旅店(含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含小型)、酒店公寓(含小型)、小酒吧、小美容洗浴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社建办:负责类住宅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党群办(宣统):负责宗教场所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保建筑、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城建中心(房办):负责招标施工项目、居民小区和农村物业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负责生产经营企业(含小型)、沿街商铺店招店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燃气餐饮单位,以及镇安委会牵头整治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综合执法队:负责沿街商铺、小商店、小餐饮、装修备案施工项目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高桥市场所: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经营场所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高凌公司(老街公司):负责镇所有集体资产、工业园区、老街商业区、带征土地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各居、村委:负责居民小区、居民自建房、村集体资产、居村施工项目等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
其他新兴行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按照镇安委会工作职责分工、业务相近原则进行认领,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桥、凌桥派出所按照工作职责权限范畴,对各条线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提供执法支撑,推进隐患整改销项闭环。
四、整治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住宿和经营部位共用一部楼梯,过道上堆放可燃易燃物、过道上使用液化气钢瓶,“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未进行防火分割。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3.临街商铺店招店牌年久失修有掉落风险,存在头顶上安全隐患。
(四)建筑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损坏停用
1.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巡查。
2.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消防控制柜有警报未处置。
(五)违规住人
1.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2.违章建筑、泡沫夹芯板房、集装箱房违规住人。
3.涉及“群租房”违规住人。
4.应拆未拆建筑违规住人。
5.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住人。
(六)违规使用燃气
1.违章占压(圈占)天然气管道。
2.违规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3.自建房过道或卧室上使用液化气。
4.燃气排烟管道设置在室内。
5.同一建筑同时使用两种气源(液化气和天然气)。
6.外来租户未办理液化气开户使用液化气。
(七)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方面问题
1.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安全出口、过道上停放充电。
2.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3.电动自行车违规改拼装。
4.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置不足,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与充电口配置要满足1:3、自建房电动自行车与充电口配置要满足1:1的要求。
(八)电气线路综合治理方面问题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2.电线未穿管敷设。
3.配电箱不符合安全要求。
(九)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问题纳入排查整治重点。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居村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风险隐患,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无遗漏、无盲区。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排查建立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按照分类施策、逐一销账,落实隐患闭环管理。(隐患处置流程详见附件2)。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效能,尤其对于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含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冷库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瘫痪、损坏停用,使用可燃材料违规搭建,疏散通道占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于镇安委会牵头或居村委牵头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要形成整治合力,强化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小区、自建房,曝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或广告牌、违规设置冷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住人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潮涌高桥”、“浦东119”、“浦东应急”等公众号上进行曝光,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要广泛利用媒体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进一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紧盯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三支处置队伍”还要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人员疏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等训练,加强装备器材的配备及应用,切实做到“救早、灭小”。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镇安委办、消防专委将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镇安委会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镇里主要领导向分管领导发督办单。同时各条线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要严格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排查并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申请挂牌督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对口联系村居的领导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听取专题汇报、查看相关工作台账等方式,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落实落细。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
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底前)
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消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整合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升检查质效。
(三)巩固提升(2024年12月底前)
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针对前期隐患清单点位,加快督改销案,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账、闭环销案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大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工作统筹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及冬春消防安全防范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强力攻坚。
(三)坚持分类施策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原则,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确定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用足执法手段,依法从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长效监管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针对重点场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分门别类确定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重点解决难点问题。要按照隐患全部上账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赋能,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监督问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相关数据报送不及时的,镇安委会要落实通报批评,并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将进行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对接,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治理情况表(附件3)于每周二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4至12月,于每月20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蔡灿稳,联系电话:50404919,邮箱:gqzajd@sina.com)。
镇安委办将适时对各部门、各单位、各居村委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该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2.隐患处置流程图
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治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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