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75490202200080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提示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0-25 |
关于做好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提示
关于做好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
工作提示
各居(村)委、物业公司:
根据新区下发《<浦东新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安委会〔2022〕7号)以及《关于将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纳入城运平台动态跟踪处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将燃气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通过城运平台派单的形式给辖区职能部门及居(村)委,督促燃气用户端落实隐患整改。
近阶段,燃气公司在居民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居民存在违规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厨改卧等行为,名单已通过区城运平台推送给镇城运平台,为进一步推动相关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镇城运平台将派单给城建中心(房管办事处),由城建中心(房管办事处)分派给各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各居(村)委要协助物业服务单位上门发放《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详见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留痕;
2、各居(村)委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重点排查占压燃气管道、违规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厨改卧等行为,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启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推进隐患整改;同时还要紧盯已派单燃气用户整改情况,做好相关解释和引导工作,确保相关隐患实现整改闭环。
附件: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
: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经查,你户涉嫌存在违规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厨改卧等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通知你户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