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E9300000-2018-119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高桥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浦高府〔2018〕87号 发布机构 高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11-25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高桥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浦高府〔2018〕87号

   
   
   
浦高府〔2018〕87号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高桥镇“ 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镇机关各职能部门、凌桥社区、古镇社区、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启动浦东新区第十七届“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浦东新区第十七届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本届联合捐活动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深入贯彻为契机,通过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理念、开展慈善募捐、实施扶贫帮困等形式,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的社会参与度,推进我镇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群众团体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中组织开展第17届高桥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慈善公益  筑梦美好高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第17届高桥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伟国  镇党委书记
              黄克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徐  东  镇党委副书记
              庄董新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许月清  陆瑞青  嵇晨清  陈斐轶  李书燕
  唐  军  顾卫东  陈  波  徐  辉  蒋倩峰
   组      员:马飞磊  印亦闻  冯  磊  林承宽  乔宗平
  何振江  黄文明  张  艳  陈玉仁  王  艳
  张沪兴  黄  英  凌仕丰  徐怿冰
  下设第17届高桥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顾卫东,副主任冯磊,具体负责“慈善公益联合捐”工作的筹备、协调、资金的汇缴等。
  三、任务分工
  本次活动成立4个工作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伟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克鹏总负责,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分工协作,实施募捐活动。
  (一)联系劝募组:负责募集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劝募。徐东同志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陈斐轶、李书燕、许月清同志联系基层党支部、两新党支部、区域化党建联建单位;顾卫东同志负责联系各物业公司、镇域范围内的医院和学校、幼儿园;嵇晨清同志负责联系镇属各企业单位和相关集团、外企和经贸单位;唐军同志负责联系相关房地产、建筑类企业;陈波同志负责联系区域内的环卫企业。
  (二)资金募集组:负责慈善款项的收集和汇总。顾卫东同志负责,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具体实施。
  (三)宣传报道组:负责宣传、报道“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开展情况。陈斐轶同志负责,宣传部门具体实施。
  (四)系列活动组:负责筹办联合捐期间的相关活动。冯磊负责,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具体实施。
  四、活动目标
  (一)本次募捐款用于下列对象
  1.帮助特困家庭和孤儿、孤老、残疾人度过新春佳节;2.帮助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3.帮助大、重病患者、低保、低收入家庭缓解医药费压力;4.帮助遭受天灾人祸的家庭度过难关;5.支持高桥镇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专项募集项目
  1.“启航计划”(教育救助):针对本镇各类困难家庭中品学兼优学生的专项救助项目。
  2.“添翼计划”(知识帮扶):为本镇困难家庭子女提供寒暑假的托班和平时的教育辅导。
  3.“居家计划”(帮助瘫痪残疾人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项目):针对本镇常年瘫痪在床的残疾人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项目,通过居家养老专业服务和社工定期开展活动,给长期照料瘫痪在床的残疾人和失能老年人给予间隙性的调整和心理支持,舒缓家庭成员的各种压力。
  4.“星星计划”(帮助残疾心理障碍儿童康复项目):针对本镇残疾、心理障碍儿童的康复项目,通过提供康复场地,定期开展康复项目,提升残疾、心理障碍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
  5.“义卖计划”(帮助社区开展慈善公益你我同行活动):提供物资用于本镇慈善超市的义卖和义拍,用于资助养老、惠老服务项目等。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8日
  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落实宣传活动,走访相关单位,开展广场义卖义诊活动暨联合捐开幕式。
  (二)开展募捐: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3日
  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员工捐款,居委和村委会组织居民和村民集中募集时间。镇机关等部门“一日捐”在联合捐闭幕式进行。
  (三)集中受理: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4日
  接受单位或个人的捐款,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联系人:龚浩,电话:58612222*205,58677525,地点:高桥镇政府办公大楼205室(张杨北路5118号);或 直接汇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账号:32468808010065623上 海农商银行外高桥支行(划款时请在用途内注明高桥慈善公益联合捐),凭解款单和支票到镇政府募捐办公室(镇205办公室),由镇政府汇总后统一交到新区,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分会直接开票。2019年1月上旬,统计汇总以及向新区上报募捐活动情况。
  (四)活动安排(详细方案另行制定)
   1.2018 年高桥镇慈善联合捐开幕式暨爱心义卖活动
   时间:2018年12月上旬
   内容:由本镇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企业、两新组织、各居村委、社会组织征集居民闲置物品(九成新以上)在休闲广场义卖,弘扬环保、奉献、分享的公益理念。
   2. “爱在高桥”社区文艺义演暨老年人才艺秀活动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下旬——12月下旬
  内容:围绕“参与慈善公益助力幸福高桥”主题,联合镇老年协会,展示高桥镇老年人才艺秀成果,为本镇独居、困难老人进行文艺汇演,营造和谐、祥和的公益氛围。
   3. 社会各界一日捐活动
   时间:2018年12月28日(拟定)
   内容:发动镇机关干部、职工捐出一日工资收入,公布联合捐捐款数额,宣布联合捐活动闭幕。
  六、活动要求
  (一)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出一些零花钱;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宣传发动在职职工捐出一日工资收入;镇属各企业单位要捐出一日的利润(可在税前列支);同时倡导镇区范围内的市属、区属单位、中外合资企业、外商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及职工积极参加捐款活动。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冠名专项慈善救助项目,出资捐款可减免税收。
  (二)镇机关、各居(村)委、企(事)业单位在2018年12月14日前组织好捐款活动,要落实专人做好每笔捐款的接收登记工作,将捐款和统计表交高桥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 由镇社建办出具捐赠收据。
  (三)募捐活动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要把募捐工作与宣传人道主义、扶贫济困的社会美德结合起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积极参与。
  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文件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上海市募捐条例》的规定,募集善款金额和单位等将在募集活动结束后以“慈善捐赠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资金全部汇入高桥镇社区基金专用账户,用于高桥镇地区的扶贫帮困事业。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接受镇社区基金管理委员会、捐款单位和捐款人的监督。
   
   
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高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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