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659811450202100019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民宗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统战部门,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4月25日新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的精神,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五一”假期安全,为迎接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 、各街镇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导、引导,同时,依托城市网格化等综合管理平台,对公共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等违法行为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确保安全。
2 、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教各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指导、推动,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场所应当履行各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用火、用电、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车充电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宗教活动场所如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估,专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遇有突发情况,请各街镇统战部门,各宗教团体及时上报区民宗办。
浦东新区民宗办
2021 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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