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港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699370202100140 发布机构 老港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0-15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完善街镇管理体制 整合街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浦委编委〔20211号)和《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街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浦委组〔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安排如下:

沈旗峰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审计工作

谭志恒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协管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审计工作

胡志萍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党群):指导基本管理单元建设,负责综合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党建,统筹组织、宣传、统战等党务口,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党委副书记(政法):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司法、人口管理政治协商等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镇人民武装、民防等工作分管武装部;协管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党委委员(宣统)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舆情引导、意识形态建设,推进文体育、志愿者管理,落实统战、台侨民宗、商会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条线),外宣办,文化服务中心,创建办(文明)、文旅公司

        党委委员(组织):负责辖区组织、干部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事业人员管理、社区工作者等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才服务及老干部服务与管理等工作;协助副书记推进落实党建工作。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条线)协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张寒晖    党委委员、副镇长(城镇规划建设):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村镇规划建设、市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管理、房屋征收、房屋管理(物业管理)、土地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与辖区相关的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动拆迁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减量办、动迁办、发展公司;联系规土所、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邮政等单位。

范晓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和反腐败等工作。分管监察办公室。

顾方强    人大副主席:协管镇人大工作。协管人大办公室。

王春辉     副镇长(社区建设(社会事业)):负责辖区村(居)委会的社区建设和村(居)民共治自治指导、推进;负责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及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业委会、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等;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社区医疗、卫生和合作医疗、教育、科普、计划生育、青少年保护、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社区公共服务。分管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办(卫生)、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墓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良港公司、物业公司;协管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物业管理)联系学校、医院和社会组织等单位。

杨胜军    副镇长(城市运行管理):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绿化市容、市政道路河道养护、应急管理、安全监察、防汛防台等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协调等;负责统筹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监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牵头协调联系辖区其他各类专业执法工作。分管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河长办、五违办、养护办、联勤联动站、林业站;联系市场监管(食品)、水务、公路署等单位。

        副镇长(经济发展(农业农村)):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安商稳商、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大棚房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协助镇长推进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土地流转办、企业服务中心、园区办、园区公司、资产公司、农投公司;协管财政所;联系市场所、税务所、银行等单位。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委员会

2022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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