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310115-2023-00131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件编号 | 浦老府〔2022〕121号 | ||
发布机构 | 老港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3-01-10 |
关于印发《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老府〔2022〕121号
关于印发《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
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
活动实施方案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为弘扬扶贫济困、解危救急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慈善活动,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改善生活,形成慈善援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进一步推动老港慈善事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幸福老港。根据《关于征集第二十一届浦东新区(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沪浦慈委办〔2022〕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慈善事业和扶贫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引领慈善新时代,踔厉奋发新征程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慈善公益联合捐”系列活动,普及慈善知识 、积极传播慈善理念,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同时加大宣传引领,推进慈善多元化主体和全民参与,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努力在全镇形成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时间
本次联合捐活动从2022年12月初开始,至2023年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活动筹备阶段:2022年10月-11月
通过“中华慈善日”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动员和激发社会各界人士,自觉加入慈善队伍。
2.活动实施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20日
(1)研究制定《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2023年度慈善倡议书和2023年慈善项目清单,并具体部署相关工作。
(2)根据《第二十一届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方案落实具体工作,开展“老港镇2023年度慈善之星”宣传、慈善劝募、机关一日捐等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爱心人士进行捐款。
3.统计汇总阶段:2023年1月25日前
做好各单位和个人募捐款的统计、汇总,并根据区要求进行上报工作。
四、募捐类型及资金形式
(一)募捐类型
1.集体捐。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募捐,用行动关爱弱势群体、凸显博爱情怀。
2.个人捐。倡导个人发扬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每人捐献一日工资,为贫困学生、孤寡老人、重病家庭等困难群体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3.定向捐。引导企业、个人结对镇困难老人、困难家庭、困难儿童以及困难地区等,形成定向的帮困机制。
(二)接收捐赠形式
本次募捐分为现金、实物、义卖、定向捐赠等多种形式,具体操作:
1.各单位可采用支票、转账进行捐款(支票和转账抬头: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民政专户,开户银行:农行老港支行,账号:037768000400139260000000003);
2.现金方式捐款,直接将募捐款送缴至镇政府5号楼201室,联系人:朱志倩,电话:58051812(注:节假日除外);
3.定向捐及实物捐赠,需联系工作人员,填写指定捐赠意向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捐款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交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物资需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代表处或浦东新区红十字会进行评估后,以评估认定的公允价值为捐款价值。
五、资金上缴
由镇社区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慈善条线工作人员将收到的个人和企业捐款分次汇缴至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代表处账户和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六、捐赠票据
本次活动接收捐赠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为“机打票据”,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代表处统一开具。获取方式如下:
1.镇社区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慈善条线工作人员代收的个人或企业现金或支票捐款,工作人员开具并提供“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代表处捐赠代收统一单据”;
2.在捐款汇缴后,工作人员持相对应的记账联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代表处开具机打发票后发放给相关捐赠个人及企业;
3.各单位开展募捐活动时,对于小额捐款(小于100元人民币)的,可提供“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公益事业捐赠证明”给捐款居民,若需机打发票的,可由单位统一集中该捐赠证明,在2022年3月31前至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代表处换取机打发票。
七、资金使用管理
1.“慈善公益联合捐”所募集的善款,全部上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代表处和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经审核后再申请返还纳入本镇慈善基金,设立专项科目(慈善基金和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审计。
2.募捐款主要用于:(1)帮助各类特困家庭度过新春佳节;(2)帮助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3)帮助大重病患者缓解医药费压力;(4)帮助遭受天灾人祸的家庭渡过难关;(5)用于安老、扶孤、助医、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其他慈善公益事业;(6)用于日常救助工作;(7)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帮扶;(8)援助其他困难地区。
3.定向捐赠资金及物资,严格按照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定向捐操作流程执行,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进行定向捐赠。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募捐工作周密细致,落实到位。在充分认识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关爱贫困弱势群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举措的同时,要积极开拓思路,出新招,重实效,着力构建爱心平台,弘扬慈善文化,凝聚慈善合力,扩大慈善效应,进一步加大募捐的力度,扩宽募捐领域,创新募捐的方式,不断壮大慈善资金的实力,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重视整合各类慈善资源,完善和巩固过去成功的做法,不断创新,努力推动慈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逐步形成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倡导“人人可慈善”的理念,积极培树和宣传慈善先进典型,结合“老港镇十大慈善之星”及“老港镇慈善大使”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营造人人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加大募捐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两个结合:一是点面结合。在抓好全面发动工作的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历年积极募捐单位的募捐发动工作。二是激励典型与激活募捐结合。综合运用“慈善一日捐”、各种慈善主题活动等有效推动募捐活动有声有色地展开,并要大力宣扬募捐过程中涌现的捐赠典型,有效地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赠的热情。
3.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确保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公益援助和慈善救助活动。要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慈善援助情况,有效扩大慈善机构的社会影响,增强慈善公信力,促进慈善公益募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努力打造信息公开、运行规范、政府信任、社会认同,公民信赖、成效明显的爱心捐赠局面,为构建六个老港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