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港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909 |
文件编号 | 浦老委〔2024〕114号 |
发布机构 | 老港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1-12 |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至4月22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一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老港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向老港镇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老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制定了《老港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整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老港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坚决彻底抓好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镇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决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也要管环保”的要求,牵头推进本行业、本部门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各村居和镇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是抓好部署落实。老港镇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多次召开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整改。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8个面上整改问题和117个现场问题,制定“一问题一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落实闭环管理,严格按照新区督察任务实行销项管理,要求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除一项。
二是加强工作协同。本次督察整改期间,充分发挥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晰、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保管理体制,镇规建办牵头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动态实时掌握整改进度。
三是严格督察督办。对个别整改不彻底问题,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现场督办,镇规建办协同职能部门针对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开展跟踪督察。对已办结的交办件,开展现场核查,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问题现场核查,配合新区开展督察整改问题抽核,督办现场核查出的问题,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彻底完成整改。
对照《整改方案》中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涉及老港镇的8类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性问题的日常监管和行业水平提升的阶段性整改目标,并形成长效机制;117个现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坚持依法处置,确保整改实效。
一是加强严格执法。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做到程序合规、处理合法,坚决不搞“一刀切”。对发现的违法线索、排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合理分类处理、加强督促,做到应改尽改。镇综合执法队对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问题作出立案查处12件,处罚金额1400元,以严格执法倒逼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镇纪委(监察办)对此次督察反馈的“老港镇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处置不规范;老港镇镇域内餐饮单位无证排水现象突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暴露监管执法缺失”等问题,制定问责方案,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工作,对所涉及的科级以下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问责结果逐级呈报。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根据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及时做好整改方案信息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二、重点领域落实整改情况
(一)协同减污降碳,激发高质量发展绿色动能。
聚焦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有关重点企业,由行业部门切实组织开展政企协商,落实相关自主减排措施,协调推进43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聚焦重点区域,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推动24家国二标准非道路机械淘汰工作。加强对餐饮油烟、加油站、储油库、油罐、液散码头、汽修企业、干洗等涉VOCs排放源的监管力度。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和执法力度。
(二)注重补短强弱,夯实高水平保护设施基础。
一是持续优化水环境治理能力。老港镇现有管控水体1041条,涉及镇管河道养护1000条,长度382.933公里。安澜水系创建148条段河道,河道长度共40625米,严格落实各项养护任务,完成2023年长江入海排污口及周边2公里排94个口排查整治销项工作,推进完成2024年长江入河排污口735个口排查整治销项工作。
二是加大固废收运处置环节整治力度。截至目前排摸梳理出废品回收站(点)20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8家无证废品回收站点开具责令整改单,有效遏制了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了市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12家有证废品回收站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确保其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鼓励和支持其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农业垃圾处置问题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垃圾处置不当或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成效,对历次中央环保督察、全国人大固废执法检查、市委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发现问题开展巡查和抽查,对发现问题回潮或新问题的,落实一点一方案推进整改。针对本轮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8个面上整改问题和117个现场问题,不折不扣做好浦东新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挂图作战,压实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消除一项。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推动面上突出问题、突出行业和突出区域整改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老港镇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把老港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一)坚持督察督办,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严格按照《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协调、督察检查,加快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核查,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整改过程中的整改任务,锚定节点目标,严守标准,倒排进度,加快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反弹回潮的,严肃追责。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各类巡查工作。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各行业部门将督察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以点带面,开展“举一反三”。属地村居、镇属企业将督察问题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行业部门,形成条块联动的问题发现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发动公众参与,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不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持续完善机制,强化常态长效管理。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稳定巩固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镇职能部门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和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各镇属企业、各村居生态环境保护行业责任和属地责任,持续巩固夯实问题整改成效,针对各类垃圾违规堆点、河道、林地、废品回收站、建筑工地、码头、企业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成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环境保护不作为的问责力度和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充分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等必要手段措施,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特此报告。
附件:老港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浦东新区老港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