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0805 |
文件编号 | 浦民发〔2023〕8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退役军人局、社会组织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2-20 |
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街镇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浦东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决策,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着力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为率先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强化精准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1、深化精准救助帮扶。持续深化综合分类帮扶,完善多层次、梯度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困难群众需求评估规范化指引》落实落地,探索扩大试点经验。夯实精准救助平台数据基础,推动数据共享更全面、及时、准确。开发社会救助小程序,强化困难对象监测预警、自动推送功能,精准匹配救助政策资源。开展区、街镇、村居三级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分级分类培训,配优配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力量,强化“社区救助顾问+社会救助社工”双联动,完善社区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畅通“政策找人”路径。编制《浦东社会救助工作报告》(绿皮书),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2、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深化社会救助双向认领工作机制,发挥“慈善公益联合捐”项目转化作用,探索建立困难群众需求与慈善公益资源对接平台,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深化“家庭成长计划”“心希望”“新启程”等成长系救助品牌建设,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等多元化主体参与扶弱济贫,加大困难家庭青少年心理救助服务和家庭教育服务力度,实施“物质+服务+心理”多元化救助,实现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
3、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救助管理机构修缮改造工程,强化服务功能。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信息化系统,强化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信息联动共享,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护送返乡等方面全过程管理服务。开展严寒酷暑、汛期等专项救助行动,守好安全底线。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高“一老一小”服务品质
4、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持续落实养老服务“十四五”财政扶持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优化大城养老浦东样板的行动方案(2023-2025)》《浦东新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制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互联网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深化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研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经验,构建与“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相适应的现代养老服务新格局。
5、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心工程项目,全年确保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养老床位1000张(区政府实事项目),改建认知症照护床位100张,新增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家、老年人助餐场所15家(含7家社区长者食堂),打造3家智慧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家门口养老服务站50家。完成600户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结合乡村振兴,夯实组有“点”、村有“室”、片有“所”、镇有“院”的四级网络,新增60个市级示范睦邻点。持续推进“东西南北中”区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加快释放临港养护院、川沙养护院、曹路养护院等项目辐射效应,推动惠南养护院、祝桥养护院、周浦养护院加快施工。落实“15分钟社区生活圈”,大力发展家门口养老服务点,鼓励在睦邻点、老年活动室、家门口服务站嵌入微日托、微助餐等,鼓励在党群中心、新时代文化实践中心(分中心)、文体康养中心等嵌入养老服务功能。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6、提升养老服务能级。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依托“一图三平台”(养老电子地图,云服务、云监管、云交易平台)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做优做实“浦老惠”养老服务平台,积极推广一批与老年人“养”“食”“居”密切相关的适老智能产品和服务,帮助老年人共享智慧数字生活。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深化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做强浦东新区智能养老产业园(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浦东张江园区),结合严丰路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打造集养老产品研发、生产、展示、交易、应用于一体的产业链,构建“一核多点”的产业布局。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养办医”“医办养”“医托养”等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等形式,与周边临近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医院”,推动长护险试点向日间照料机构、家庭照护床位等领域延伸。
7、强化养老服务监管与支撑。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逐步调整防控措施,全力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强化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领域联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将养老领域纳入人才落户急需目录,在养老机构中先行引进紧缺人才。完善“1+5+15”培训体系(1个安老培训学校,5个片区,15个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各类技能竞赛等活动。
8、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会统筹作用,健全协同联动、资源整合机制,全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探索编制《未成年人潜在风险识别和防范指南》。加快推进区儿童福利院建设,做优做实“1+3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建设,提升信息排查、风险评估、保障帮扶、应急处置、转介干预、关心关爱等方面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探索建立区级自闭症儿童关爱赋能中心和若干街镇分中心,发展专业化的自闭症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困境儿童生活补助等福利政策,确保应享尽享。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培训,着力提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社工等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秉持“儿童视角”,根据实际需求,不断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发动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和优势资源,持续开展“爱伴童行”等项目,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发展基层民主,创新社区治理实践
9、完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坚持居民区适度规模原则,对2000户以上和少于500户的居委会做好跟踪指导,推进符合条件的居委会适时拆分和归并,持续优化基层管理和服务单元。推进居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2023年底实现居村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推动居村委会成员常态化开展“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进一步以居(村)民小组、住宅小区或若干楼组为基础划小做实社区微网格,推进楼组(队组)治理,共同解决社区治理突出问题。开展类住宅综合治理,探索将类住宅因地制宜纳入居(村)管理范围和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不断规范完善村(居)务公开机制,切实提升村(居)务监督实效性。
10、深入推进居村减负。全面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浦东新区居村委会协助行政、法院、人民团体事务的暂行办法》(浦委办发〔2022〕1号)要求,加大宣传,避免将居村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对明确由居村组织协助或者委托居村组织开展的工作事务,街镇要做好统筹调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简化工作流程。在市级居村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负面指导清单的基础上,加强情况梳理和排查,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居村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负面清单,实施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居村减负监测、举报和处置机制,动态掌握居村组织减负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纠正随意增加居村组织负担的行为。
11、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2个社区综合服务体示范点,丰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内涵。提升社区政务服务质效,以创评5A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开展“社区政务服务指数”评估为抓手,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家门口”远程智慧帮办,推动“一网通办”自助终端向社区、园区等人流集中场所延伸,不断缩小服务半径。
12、创新社区参与动员机制。加大探索城乡社区民主议事协商机制,继续发挥居(村)民会议、“三会一代理”、居(村)民公约、理事会、议事厅等各类协商机制作用,结合社区分类治理、居民自治金、参与式社区规划等,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居民个人等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进一步探索和发掘住户守则、楼组导则等社区参与式治理的新形式和新载体,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社区治理实践。推进村规民约在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规约作用,切实发挥自治对法治、德治的有效补充作用。深化“社区云”平台建设,全面推广线上村居务公开,开发线上议事厅、邻里中心等民主议事应用场景,探索打造民主自治“云社区”。
13、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励关怀的若干措施》,优化社工额度配备标准,提升社工待遇保障,促进城乡之间以及不同街镇之间社工有序交流。强化社区工作者成长赋能和资源供给,加大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培训,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同时,加强应急管理、心理舒压、信息化运用等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社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和挖掘优秀骨干社工,建立浦东社工人才库内训师队伍,探索城乡最美社区工作者区级培养和推选机制,推进形成社工人才梯次发展格局。
14、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全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通过加强评估和督导培训,推进社工站实施“五社联动”项目,切实发挥枢纽平台作用。大力发展社区基金会和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搭建开发常态化志愿服务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主体社区作用,完善社区治理生态。持续提升浦东“慈善公益联合捐”品牌影响力,结合街镇慈善品牌打造慈善宣传矩阵,推广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社区慈善公益项目。推动社区慈善超市创新发展,探索打造社区慈善资源高效配置平台,提供“家门口”即可参与慈善的便利渠道。拓宽福彩销售渠道,推进优质商圈福彩销售全覆盖。推动“爱心驿站”“食物银行”向福彩销售点延伸,弘扬福彩公益文化内涵。发挥浦东慈善公益智库作用,编制《浦东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报告(2023)》。
四、培育监管并举,打造社会组织发展高地
15、健全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机制,依托区级公益园区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开展浦东新区社会组织立法研究,加强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规定》新区法规,在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领域开展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浦东方案”。继续探索开展长三角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探索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任特定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试点工作。根据市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部分存量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转为双重管理。
16、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动浦东自贸区社会创新示范园开园运营,围绕打造社会组织“社会创新发展的思想库、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器、公益资源的集散地、社会创新人才的催化剂、国际组织交流的大平台”目标,发挥园区示范作用。加大财政扶持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引擎工程”和社会组织人才项目“领雁计划”,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引领区建设,聚焦关键领域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科技类研究型社会组织成立。鼓励成立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应急物资储备库功能,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协同机制。持续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创新。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深化街镇“两会一中心”平台功能,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质量。
17、深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深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建设,调整优化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管理联动,加大社会组织协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各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深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完善社会组织预警联动平台功能,发挥“1+6+36+N”(即1个区级互动平台、6个网络小组、36个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居村信息员)预警网络“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四位一体功能。
五、规范服务,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18、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推进印发《浦东新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制定形成村组撤制工作计划,有序指导推进村组撤制工作。加强对居委会设立的全程指导,确保新建居委会地址便民、规模适度、公建配套达标,并及时完成首次民主选举,全面形成闭环。开展核对居村管辖范围,开发行政区划智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行政区划数据管理和使用的智能化水平,为社区治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围绕基本管理单元促进共商共治平台和缩短社区服务半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发挥基本管理单元作用,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
19、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完善浦东涉外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市局部署,推动“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提高婚登服务效能。研究婚姻登记新址场地功能布局,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品质。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打造“爱在浦东”婚姻服务品牌,持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20、深化殡葬服务改革。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完善“智慧殡葬”小程序,上线“身故一码通”1.0版,优化基本殡仪服务补贴办理流程。推进浦东新区殡葬设施用地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新开墓区小型墓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稳步推进浦东新区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严密组织清明冬至祭扫安全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
21、探索遗产管理人制度。依法有序做好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案例处置工作,探索制定《浦东新区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工作指引》。
六、加强综合能力建设
22、加强政治保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五个一”研学活动(组织一次宣传活动、聆听一堂专题党课、参观一次主题展览、举办一次交流研讨、开展一次成果检验),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浦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强化“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化民政资金内控平台监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统筹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23、加强法治保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提高依法服务保障水平。加大民政民生领域立法研究力度,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殡葬服务等领域相关法规研究。持续发挥标准化建设对民政各领域业务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24、加强技术保障。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转型,落实民政领域“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任务,筑牢民政服务领域数字基座,丰富救助、养老、殡葬、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内容,以“智慧+”赋能民政领域政策制度、实施、监管、服务等全过程,提升民政服务体验度。
25、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和配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设青年英才班,激扬建功引领区的精气神,打造有格局、有情怀、有温度的浦东民政人队伍。强化民政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培育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社工、养老、未保、殡葬、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加强民政智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