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2-71659 发布机构 民政局(退役军人局、社会组织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4-09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 2021 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1 3 29

 

 

 

 

2021 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1 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浦东开发开放 30 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民政的重要指示,按照区委区政府布置,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主动对标新时代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目标任务,聚焦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品质民生,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十四五”开局起步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浦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一、提升社会救助帮困水平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 9+1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探索相对贫困的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综合帮扶范围,拓展综合帮扶项目。

(二)健全双向认领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双向认领工作方案,聚焦新区困难对象和特定对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通过项目化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实现分类帮扶、精准施策,营造“弱有众扶”的社会氛围。

(三)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级。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浦东新区精准救助平台。深化推进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打造“线上 + 线下”社区救助顾问团队,加强救助顾问专业服务能力培训,挖掘优秀案例和先进典型。建立社区救助顾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标准化建设。关注“沉默的少数”,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四)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 深化家庭成长计划,进一步引入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鼓励街镇先试先行,更加注重建设发展型社会救助服务体系,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依据上级部门部署,探索研究社会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提升综合评估精确性。持续深化爱心帮扶项目,关注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和老人等重点群体。

(五)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功能。 落实推进人户分离困难群众临时帮扶试点工作,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功能,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及时启动帮扶程序,落实相关个性化的帮扶措施,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档案标准化建设。推动粮油帮困信息化结算。开展新区社会救助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新区社会救助工作效能提升。

(七)稳步推进救助管理。 依托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推动“三合一”(民政、公安、城管)救助网络延伸,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压实属地责任。开展救助管理大提升专项行动,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升级,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八)扩大慈善事业社会影响力。 做好第二十届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系列活动,积极开展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浦东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报告。加强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 , 扩大“集善联盟”的参与度。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公信”的品牌形象。

二、强化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九)持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构建“大城养老”的浦东模式。全面落实“民心工程”和市区两级实事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东西南北中” 7 个区级养老机构建设,优化养老床位功能结构,建设一批与老年人“养、食、居”密切相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增 8 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30 个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3 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1700 张养老床位,改造 45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开展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在塘桥、洋泾等 11 个街镇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继续做好“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等项目。推广应用民生一件事 —— 入住养老机构轮候系统,引导沿江片区老年人入住中环外养老机构。

(十)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布局规划与建筑面积 40 平方米 / 千人规划指标。在中心城区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构建“综合体+家门口服务站”的设施网络,推广综合照护模式,扩大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推动形成“ 15 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进一步深化机构、社区、居家相融合的养老形态。在农村地区发展互助性养老,结合乡村振兴,夯实组有“点”、村有“室”、片有“所”、镇有“院”的四级网络,新增 100 个示范睦邻点。发挥“金牌养老顾问”示范作用,强化居村“养老顾问”服务工作。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计划年内改造 500 户。

(十一)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履行民政部门牵头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定位,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及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指导和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年度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多措并举巩固质量建设成果。完成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各类养老服务风险底线管控。探索制定老年人日间照护、老年人助餐等场所标准化管理。推进区级科技助老服务平台升级换代,推广科技智能产品应用,做实做细“一网统筹”。

(十二)完善养老服务功能。 促进医养康养结合,新增公办养老机构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签约等形式基本实现医疗资源全覆盖,既有机构逐步完善。深化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工作,开展“中医进机构”工作试点,进一步打通医养资源。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促进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对接上海市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评价机制,支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浦东新区养老护理类“首席技师”,扶持首席技师工作室及团队建设。持续开展青年养老管理人才“珠峰计划”。深化对口支援地区合作,探索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结对项目。

(十三)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产业一体化发展。 落实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加快长三角区域养老资源集聚,着力推进长三角地区在养老服务资源要素、人才队伍、标准体系、制度规范等方面互融共通、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助、食品药品、养老照护、智慧养老以及护理照料、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老年用品和服务,推动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十四)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参与提供各类为老服务。新建的公办养老设施委托专业第三方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区域化党建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发项目式、清单式的认领项目,促进养老公益服务项目供需对接,引导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爱心牛奶”、老年助餐等各类为老公益服务项目认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的良好格局。

(十五)加强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工作。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全力推进浦东新区儿童福利院建设。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政策。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开展爱伴童行 —— 关爱困境儿童行动,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织密儿童福利保障网络,建立起与公安、教育、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商机制,发挥“市 - - 街镇 - 村居”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针对困境儿童面临的心理健康及个性化问题,探索并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关爱帮扶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落实好民政部门作为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职责。新增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网点 11 家,实现全区试点街镇全覆盖。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

三、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创新

(十六)依法依规开展居村委会换届选举。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导 36 个街镇、 1356 个居村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民主,优化基层队伍结构,完善居村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十七)激发居民自治活力。 持续推进居村自治工作,形成有梯次的基层自治示范点。继续推进居民自治项目点睛计划,加强优秀自治金项目的交流和培育。深化推广“三会一代理”制度,引导居村委会通过自治工具加强社区治理。印发《浦东新区社区分类治理指导手册》,指导各街镇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分类治理,进一步完善分类治理制度体系,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精细化治理。以“参与式社区规划”为着力点,统筹社区规划师专业力量和社区自治共治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活共同体。

(十八)加强科技平台支撑。 大力推广“社区云”,引导居民通过“云”上的功能板块,进行线上社情民意表达和参与社区治理,实现居委与居民的零距离沟通交流,助力精准化服务、智能化治理。深化社区治理的区级“供需对接 一站式服务 平台,通过 三社联动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方法,推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十九)深化农村社区治理。 深化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维护村民民主自治权益,细化和完善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内容,加强对村务公开内容完整性、村务公开信息化、功能平台多元化、村规民约规范性的检查监督。健全完善农村自治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将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代理制度向村拓展延伸,使“三会”成为农村民主自治的重要机制和载体。

(二十)推进社工队伍建设。 加强居民区和街镇各中心社区工作者分类管理,加强对招录、考核、培训等的分类指导。优化社工初任培训、骨干培训课程设计,因材施教、按需施教,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和水平。联合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完善社区工作队伍管理机制,促进社工队伍健康发展。

(二十一)牵头推进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市局、区相关责任单位的纵向沟通和横向联动,确保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市局“挂图作战”工作任务进度推进落实各项相关工作,定期汇报任务推进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十二)加强行政区划管理。 规范居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工作。做好 5 年一次的界线界桩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共创平安边界。继续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在社区党委牵头带领下,充分发挥基本管理单元自治共治平台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引导社区社委会成员、驻区单位、社区居委、居民为社区建言献策,优化社区服务资源配置,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

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二十三)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 , 把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新建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党建基地,集中展示社会组织党建成果,引领示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党建“三同步”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有效覆盖。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对外援建和扶贫工作,重点推动扶贫项目持续、深入开展,防止返贫。

(二十四)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以政策为引导,坚持绩效导向、择优发展、分类分级扶持的原则, 鼓励发展围绕国家战略、立足上海及浦东发展重心,服务五型经济和六大硬核产业,服务浦东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参与浦东社会治理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浦东公益行业发展的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入涉外社会组织落地浦东发挥作用。

(二十五)建设和引领区地位相匹配的自贸区社会创新示范园。 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浦东公益服务园进行迁址升级,积极发挥社会创新领域的先发优势,打造自贸区社会创新示范园,重点集聚、培育符合浦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示范引领功能的国际、国内各类型“头部”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对标一流,助推浦东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推浦东社会组织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及“一带一路”建设中多元合作与创新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当好协同创新的核心磁场,发挥社会组织在科技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参与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质量标准认证与国际交流,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十六)强化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建设,将综合监管平台、服务平台、业务系统三大模块打造成功能全、应用广、互动强的全生命链智能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监管机制、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要管组织”原则,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责。结合区纪委牵头的协会学会向公职人员发放津补贴整治工作,开展运营异常及名存实亡协会学会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十七)推进便捷精细化审批管理及服务。 编印社会组织标准化咨询服务指南,建设完备精准的社会组织政策知识库和智能差错比对系统。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模型,与“信用浦东”实现关联,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

(二十八)激发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开展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团体标准研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营。围绕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的要求,聚焦关键领域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科技类研究型社会组织成立及作用发挥,助推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开展社会组织人才“领雁计划”及品牌社会组织“引擎计划”,培育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树立社会组织典型,推动优质品牌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发挥引领示范功能。

五、提升民政社会服务水平

(二十九)深化社区政务服务改革。 扎实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争 2022 年浦东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A 全覆盖。持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三个 100% ”再优化再完善,推进社区事务受理线上线下深度整合,提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大“线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的宣传,充分发挥“一网通办”及“家门口”远程帮办等服务优势。全面应用受理中心可视化平台,通过大数据对全区社区事务受理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科学管理。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开展服务,提升评价率,用好评价结果。

(三十)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做好区婚姻登记服务窗口选址建设工作,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持续打造“爱在浦东”服务品牌,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等颁证制度。开展婚前辅导、婚姻辅导,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预防性、支持性及补救性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合线上电话咨询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围绕《民法典》宣传,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共同推动婚前、婚后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互联网 + 婚姻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落实《关于本市婚姻介绍服务企业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做好本区婚姻介绍服务行业监督管理。

(三十一)深化殡葬服务改革。 研究修订《浦东新区基本殡仪服务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借助“城市大脑”运行平台,提升清明(冬至)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智能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预约祭扫、网络祭扫,实现无烟祭扫。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扫专题宣传,推行智慧殡葬、绿色殡葬。持续推进镇级标准化殡葬设施建设,强化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管理,提升公益殡葬服务能力。落实全市经营性公墓新开墓穴单个占地面积不超过 0.6 的要求。 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依法整治非法中介,非法殡仪服务,墓地违建,以执法带普法,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十二)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完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以及机构负责人、骨干、社工督导系列培训,培养一批高级社会工作师人才,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继续打造浦东社工人才高地。深化拓展社会工作实务领域,推动专业机构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深化社会工作服务。坚持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抓手,发挥“三社联动”的合力优势,推动社会工作进社区。落实新一轮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对口援建扶贫工作,帮助提高云南省大理州等地区社会发展软实力。加强浦东新区公益基地能力建设,打造公益基地品牌项目。

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三十三)坚持党建引领。 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 30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局系统庆祝建党 100 周年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夯实党建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创建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大爱民政和红色传承服务品牌群。巩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成果,着力加强优质服务常态、长效的机制建设,树立民政行业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深化融合、共同推进,确保局系统“四责协同”机制落地生根。围绕建党 100 周年及局系统重点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主动策划,加强宣传,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十四)发挥“十四五”规划引领作用。 编制落实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按照“全人口民政、全区域民政”等工作理念,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探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民政治理“浦东样本”。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社会组织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群众福祉。

(三十五)全力配合做好区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落实巡察审计监督一体化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各项支持配合责任。根据监督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以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为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民政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应链,更好满足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三十六)持续做好重点工程建设。 严格按照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紧扣时间节点,推动曹路养护院、临港养护院、川沙福利院迁建等重点项目竣工,抓好民政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建设工程,并启动各专项验收。严格审核资金,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

(三十七)推动法治建设、标准化工作。 加大《民法典》《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力度,落实法治民政建设体制机制的工作制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局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标准先行, 通过标准化试点工作,促进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树立一批标准化建设的标杆。

(三十八)加强“智慧民政”建设。 建设 可视化智能化的民生服务总平台,实现一屏民生平台,无缝对接一网统管系统,一网通办平台 。优化服务功能,实现智慧养老平台上线。深化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福利彩票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服务监管效能。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服务监管能力。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推进养老服务“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等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

(三十九)落实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要求。 编制落实局新版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责任,加强重点人员、重要场所和活动管理,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四十)打造专业化队伍。 立足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立足新时代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和配备,统筹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构筑浦东民政领域人才高地。加强科研和智库建设,提升民政人工作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浦东民政人形象大讨论”活动,加强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大力弘扬抗疫精神,打造一支有格局、有情怀、有温度的浦东民政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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