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退役军人 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退役军人局、社会组织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20 |
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学习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等要求推进落实工作,不断为浦东民政(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现形成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重视理论学习。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推进局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坚持学深悟透、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
二是履行带头职责。主要领导严格按照《浦东新区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责任,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局系统各级分工,形成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分管处(室)和单位、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对各处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时刻提醒全局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是积极申报民生保障领域法规立法需求项目等法治建设项目。在区人大、司法局指导下,结合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申报2024年度浦东新区各类法规项目。其中,《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若干规定》被列为预备项目。同步推动《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智能化养老设施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养老服务发展若干规定》等项目的研究进度。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2024年,我局新出台两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浦民规〔2024〕1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利用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普惠型养老机构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民规〔2024〕2号)。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工作,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相关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做好全流程公开工作。浦民规〔2024〕2号文件同时被列入2024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订检查计划,加强部门协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2024年,我局共作出行政许可1513件,行政处罚3件。共接到行政复议答复申请书4项,均按时作出答复;其中,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2项,维持我局原行政行为2项。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3个,均积极组织应诉工作;其中,法院驳回原告申请1项,原告撤诉2项。
四是开展各项学法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法律知识精准送达各类受众。在组织开展2024年度法治文化节活动、2024年度“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的同时,各业务条线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五是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妥善处置无人继承遗产,保障遗产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担任8名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
六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由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担任局法制审核机构,并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作出提供法律意见。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新区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培训,组织局法治干部和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区各项学习培训,完善法治知识体系,强化履职能力。
三、特色工作
一是推动社会组织、养老等领域三项立法项目。在区人大、司法局指导下,结合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动《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智能化养老设施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养老服务发展若干规定》等项目的研究进度。
二是加强智慧监管、综合监管,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一方面,建强线上、线下平台。养老机构监管方面,由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务中心组成工作专班,出台协同监管方案,利用“浦东新区养老行业综合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和基础条件,围绕“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工作目标,依据现行的多部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原监管平台内的协同处置工作流程进行整合优化,目前初步实现了检查底数“同享共治”、检查节点“同期推进”、整改尺度“同频共振”、结果运用“同台互认”、违法违规“同案共惩”的“五同”目标。另一方面,完善协同机制。在社会组织等监管方面,与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局等)充分沟通协商,交叉检查,加强数据集中交换,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后台由民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汇集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源头上避免对社会组织检查造成重复,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三是做好《慈善法》宣传。在《慈善法》修订实施背景下,区民政局联合多方力量,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慈善周活动、多途径普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化了社会各界对慈善法的理解与认同,为慈善事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对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及2024年度区委巡查、法治督查、法治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我局坚持“立行立改”,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度需加强。在法治责任制建设问题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普法宣传方式单一的问题。年内已通过积极通过新媒介宣传、发放政策宣传折页、制作普法桌游等形式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后续拟邀请社会公众、社会组织、行业专家等参与普法宣传与解读,并利用动漫、互动问答(Q&A)等方式提升解读生动性。
二是行政执法各环节规范需持续加强。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材料未及时整理归档等问题。年内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强调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案件“应上尽上”,后续将强化行政执法实务培训与工作提示,确保各环节操作合法合规。
三是部门联动仍需加强。在法治考核环节中,发现存在部门信息共享滞后,影响了决策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时性与解读形式多样性的问题。后续,一方面,对计划发布的各项政策法规进行前期摸排,做好整体把控;另一方面,加强部门间的事先沟通协调,优化协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顺畅无阻。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2025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浦东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提升全区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化水平。
一是对标引领区要求,加快完善政策供给。根据《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推进相关立法研究,做好协调沟通,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各项文件有序出台落地,力争早日将先进性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政策。
二是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水平。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四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贯彻落实 “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载体多样化,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利用好局系统的服务窗口资源、红色资源等优势开展普法宣传,延伸普法触角,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五是注重数字化转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AI技术等,通过深化推进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数字化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