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林烈士陵园、林达杨定烈士墓整修工作的请示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2899 |
文件编号 | 浦退役军人局发〔2022〕16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退役军人局、社会组织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1-07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精神,中央财政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各地整修设施。经由相关街镇提出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上报、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中央资金390万元已下达区财政。其中,项目一:三林烈士陵园,属三林镇管辖,占地5344平方米,始建于1987年3月,上次修缮为2001年,此次投入300万元,主要对烈士纪念碑、纪念广场、烈士墓区及周边环境全面整修;项目二:林达、杨定烈士墓,属于老港镇管辖,占地15平方米,始建于1995年4月,未曾修缮,此次投入90万元,主要对整体修复加固,对烈士墓碑、纪念墙进行重建,改善烈士墓周围绿化环境等。前期,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下,我局会同属地政府研究制定了纪念设施整修方案。
根据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新修订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现将两处纪念设施整修事项报区政府审核。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财政部 退役军人部关于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社〔2021〕99号)要求,指导督促实施整修工程,规范做好资金拨付。
妥否,特此请示。
附件:1.三林烈士陵园整修方案
2.林达、杨定烈士墓整修方案
3.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4.财政部 退役军人部关于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浦东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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