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4054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1301 |
文件编号 | 浦民发〔2024〕11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退役军人局、社会组织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3-11 |
区卫生健康委:
杜兆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公共卫生委员会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建议》(第07405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23年,根据市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区民政局会同区卫健委,指导居村委会全覆盖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体系。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促进作用发挥。
一、明确工作职责
指导基层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安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病媒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纳入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目标,促进切实发挥作用。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指导基层认真落实《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意见》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细则》,加强居村委会工作经费保障。用好居委会自治工作经费(“自治金”),鼓励将面向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卫生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的内容转化为自治金项目,由热心服务居民、具备一定医疗卫生背景知识的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为公共卫生委员会运作提供支持保障。
三、提升专业能力
配合区卫健委,开展面向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和志愿者骨干的专题培训,提升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帮助其掌握基层公共卫生领域政策规定、应急处置技能、健康科普知识等内容,提升专业能力。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参与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基层公共卫生治理的有效合力。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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