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的居委会自治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3270 |
文件编号 | 浦民〔2022〕88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退役军人局、社会组织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2-01 |
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浦东新区居委会自治工作经费管理,充分激发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共治的活力,2015年,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浦东新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浦民〔2015〕18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鼓励居委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开展居民自治金项目。同时对考核达标的各镇居委会,按每个居委会3万元的标准,区部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自治工作奖励,具体由区民政局负责申请预算和拨付资金。根据浦东新区2021镇的居委会自治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关于区级管理制度不够明确,自治金项目规范化操作细则不够健全的问题
2022年我局从加强居委会能力建设,实现资源精准匹配的角度,优化完善《暂行办法》,形成《浦东新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抓紧和相关部门和街镇沟通对表。《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居民自治金项目化管理指导意见》,其中对自治金项目的类型、范围、组织和职责、运作流程、资金来源、经费标准、使用要求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规范,同时要求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治金项目实施细则。
针对2021年度三林、周浦、宣桥三个镇的奖补资金预算执行偏低的问题,已经进行点对点沟通,要求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全额、及时使用区级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关于过程及长效管理稍有不足,绩效指标设定仍有提升空间的问题
2022年,我局优化自治金项目评估方式,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通过“社区云”—“智慧报表”模块,由各居委填报《居民自治金项目开展情况调查表》,各街镇填报《居民自治金项目化管理工作计划调查表》《居民自治金项目化管理工作总结调查表》,全面了解自治金立项、结项情况,以及街镇自治金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和推进情况,加强自治金项目的过程管理。2022年8月19日,我局召开自治金项目评估工作部署会,加强规范化培训。
针对绩效指标设定,下一步我局将完善绩效目标设置,按照“产出-效益-影响力”的逻辑思路,结合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金额,在效益指标中,增加资金撬动率、增进社区关系等指标。
三、关于受疫情影响,自治金项目增加和项目主体性未达到预期目标
据统计,2022年浦东新区24个镇共开展自治金项目817个,较2021年减少12个。鉴于2022年上半年封控及下半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给自治金项目开展带来的影响,我局对项目数量不作每年增长的要求,但力争实现居委全覆盖,提高项目实效性。复工复产后,我局指导基层充分把握疫情期间邻里守望相助、陌生人社区逐步向熟人社区转变的契机,加强需求调研,形成更多的自下而上、贴合实际、居民喜闻乐见的自治金项目。同时,抓住疫情相对稳定的窗口期,按计划分步骤推进项目,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项目成效不打折扣,扩大项目受益面。
针对高桥、泥城、万祥等镇大部分自治金项目的负责人仍以居委工作人员为主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实地走访,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加强社区能人的培养挖掘,争取更多的居民参与自治金项目,承担自治金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充分体现居民主体性。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绩效评价提出的相关建议,优化评估指标,完善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加强培训指导,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经验总结,宣传优秀自治金项目和社区自治能人,以自治金为抓手,不断激发社区活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
附件: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及应用情况表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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