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卫〔2025〕44号
关于金珠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金珠同志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副院长(相当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
浦卫〔2025〕44号
关于金珠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金珠同志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副院长(相当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