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XG8200000-2017-001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7-05-17 |
浦卫计〔2017〕19号
关于印发《2017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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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7年,是新区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和上海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围绕浦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配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和科创中心自主示范区建设,推动新区卫生资源均衡发展,落实深化医改试点的各项主要任务,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创新、开放、高品质的浦东。
一、抓好规划开局,深化综合医改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
做好新区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部署和实施。以《浦东新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基础,编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卫生设施布局、中医药综改试验区建设、科教兴医、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与资源布局。制定并实施《浦东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6-2020)》与《关于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2.
建立卫生全行业“管办评”体制。切实履行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规划、投入、监管、评价的管理责任,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有效的医疗机构外部治理架构,基于标准和评价结果配置医疗资源,激发医疗机构发展活力,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成立新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实行政事分开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态。
3.
建立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评价的配套政策。以病种和技术为核心,建立与市级部门相统一的医疗服务评价标准,形成与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匹配的资源配置、费用控制、床位规模调控等标准体系。以医院平均病种指数、每病种组合指数相关费用、每病种组合指数财政投入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定期对区域内公立医院开展评价。
4.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完善医药采购服务。根据全市统一进度,分批取消区属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进一步完善区药品监管系统,依托市阳光平台下推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数据,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全流程动态综合监管,对医疗机构采购模式做出合理性评价,严格落实相关日常管控措施。进一步做好2017年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和日常维护工作。
5.
持续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做实社区综改试点,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1+8”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基本项目对应的标化工作量,合理确定新区单位标化工作量,并逐步实现与全市标准统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基于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与质量结果的内部资源分配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优先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管高血压患者。继续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试点,落实预约优先转诊、延伸处方、长处方等配套服务,提高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有效服务利用率、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就诊率、签约社区就诊率,实质性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落实《关于推进上海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在合庆镇试点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家庭医生诊所”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新格局,积极探索医药分开新机制和医养结合新模式,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一体化。
6.
试点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推动卫生资源共享和医防高度融合,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高效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探索以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纵向整合,形成集团化(医疗联合体)的服务模式,试点北部医疗联合体。进一步深化浦东儿科医联体建设内涵,促进区域医疗学科建设联动发展。探索以医疗联合体为核算单位的医保预付制改革,不断提高医保总额预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协同服务能力。探索研究浦东新区—仁济医疗联合体试点方案。
7.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拓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办医,满足新区居民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规划布局、服务要素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快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政策待遇。
8.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等,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展,促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促进医养结合,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鼓励其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同时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服务形式。加强机构舒缓疗护服务,逐步推广居家舒缓疗护服务。继续推进护理站等护理机构的组建。
9.
完善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1+6”信息化项目(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升级+6所专科医院升级),补齐专科医院短板,提升综合管理平台对信息共享和协同服务的保障能力。以浦东新区影像云平台和检验云平台为重点,实现全区检查、诊断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提升,为新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以三林康德为试点,探索社区卫生信息云化管理,加强数据质量提升与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医改与精细化管理需求。促进区域辅助诊断中心建设,根据试点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适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10.
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深化“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改革措施。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网上审批政务,逐步推行“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试点参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单窗通办”。
11.
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诚信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社会共治和联合惩戒,在卫生计生市场、行业和领域方面推出具体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卫生计生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开展“双公示”“双评估”等工作。
二、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卫生重大项目落地
12.
重点保障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优先安排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全力以赴保障东方医院改扩建、祝桥综合医疗中心新建、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公利医院科教楼新建、浦东医院科教楼新建、浦南医院改扩建等重大卫生项目的建设。其中,东方医院改扩建项目力争竣工,祝桥、新场、公利和浦南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13.
落实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泥城、曹路阳光苑、北蔡第二等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和六灶、迎博等一批达标修缮项目开工建设,北蔡、川沙、王港、三林、洋泾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大修工程。
14.
推进重点储备项目和优质资源引进项目实施。加紧开展曹路大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人民医院改扩建、康桥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川沙华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早日开工的条件。继续配合龙华医院浦东分院迁建和长征医院迁建项目实施。
三、落实公共卫生各项举措,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15.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落实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和“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等项目,大力推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全面完成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结、评估和验收,开展实施成果宣传。
16.
巩固和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宣贯实施《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尤其是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强化预防接种规范管理。组织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十三五”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消除疟疾”达标后维持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推进慢性病全程服务与管理。做好食物中毒等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移交、沟通与协调,落实人员、物资的储备,保证流调工作及时、有效、专业。
17.
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上海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加强产科、儿科与临床各科的合作和能力建设,鼓励人员培训进修,提高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能力。进一步规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与管理,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体系,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完善产前出生缺陷筛查手段,建立规范的转诊体系。在部分社区试点建立更年期妇女综合保健服务模式,提高妇女生活质量。实施多学科合作的高危儿综合管理。夯实早教示范基地建设,深化医教结合,在全区幼儿园开展儿童健康校园行活动。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和打击代孕、“两非”工作。
18.
完善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控制,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积极提供社区精神疾病、戒毒患者康复医疗技术服务。依托同济大学人员和技术力量,开展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专业培训,加强社区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以及全科医师心身医学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培训。
19.
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各项举措。总结评估《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年-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深入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工作,深化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内涵建设,不断扩大健康自我管理活动覆盖面,力争新建小组400个。继续做好控烟社会宣传工作,营造公共场所控烟支持氛围。做好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创建和促进工作。
20.
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以清脏治乱、病媒生物孽生地控制和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季节性爱国卫生突击整治活动。做好国家卫生区和祝桥镇、合庆镇、高东镇、康桥镇等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继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试点工作。
21.
促进眼病牙病防治工作发展。加强眼牙防信息化建设,加大眼牙防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强化“红眼病”防控与病原监测。做好口腔健康监测和氟泡沫防龋。推进眼牙防工作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估
22.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所参公工作,完善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推动卫生监督实训基地建设,提升监督员实际操作能力。探索培育社会机构和行业组织参与审批改革。结合浦东实际继续推进监督相对人随机,监督员随机的“双随机”工作,以更好地贯彻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3.
协调、培育、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参与健康服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将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的参与作为健康服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促进健康服务管理多元发展,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24.
加强健康档案建设与管理。做好免疫规划、腹泻监测、儿童青少年健康管理、伤害监测、出生登记、脑卒中等疾控信息化项目的部署和应用。
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管理能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25.
加强要素准入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准入管理和医疗技术的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对各质控中心和质控小组相关质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6.
加大对临床路径管理与优质护理的推广实施力度。在综合评价、补偿机制中给予专项考核。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建立优质护理服务点;建立科学有效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强化护理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整体水平。
27.
加强社区和农村卫生基层网络建设。
通过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科诊室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第二轮标准化建设以及社区卫生医用设备标准化配置等项目,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医感受和体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继续做好2017年度三年制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招录及协议签订工作。
28.
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拓展流动献血渠道,促进科学合理用血。在保证组织献血的基础上,加大街头募血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献血指标的完成。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加强临床用血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倡并着力推广自身输血,促进医院科学、合理用血。
五、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体现中医药综改试验区建设成果
29.
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加强《中医药法》学习与研究,开展中医药法宣贯活动。强化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召开第十次全体成员会议及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完善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国家、市、区层面纵向联动机制,配合建立试点任务论证评估机制。强化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职能,加强新区中医药协会组织建设。
30.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启动新一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强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完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开展第六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医综合评价平台建设,启动浦东新区中医诊疗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研究,启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特色优势品牌建设计划,加强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建设,支持周浦医院、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创建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创新中医诊疗服务模式,开展中医智慧医疗模式探究。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加强相关信息化软件开发与运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加强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分会的组织建设。
31.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中医学科人才项目管理,持续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启动海派中医流派基地、新一轮上海中医药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完善新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功能,启动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建设,推进新区中医药创新促进中心建设。推进中医药产业化水平,与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出台新一轮扶持中医产业化发展文件,加强中医产业化扶持力度及成果宣传推介。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成效评估与模式推广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编撰2-3本中医药文化科普读物,开展浦东中医形象歌曲制作,编制并推广面对不同人群的中医特色拳操,举办新区中医药文化节,开展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国际交流服务平台功能建设。
六、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适应社会形势发展
32.
继续落实两孩政策。继续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引导,评估全面两孩政策落实情况,探索推动按政策生育的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和社会环境形成。加强孕前优生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做好出生人口监测,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落实电子生育登记制度。
33.
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和关爱力度。贯彻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形成以社区为依托、卫生和民政等部门相配合的工作机制,用心、用情为失独家庭提供生活帮扶和精神慰藉,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
34.
全面实施“新家庭计划”项目。立足社区,面向家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七、加强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补足行业短板
35.
探索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公立医疗机构定位的岗位管理制度。合理核定医疗机构岗位数,探索建立与岗位管理相适应的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推进从“管编制”到“管岗位”的管理模式转变,形成“按岗核定,以岗定人,按岗聘用,同岗同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36.
探索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政策,结合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工作负荷、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公立医疗机构收入水平核定机制和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医务人员内部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紧缺学科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研究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和期薪制改革,逐步构建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
37.
加强学科、人才建设,加强科教管理与创新。重点支持医教研有显著特色优势、原始创新能力强、优势资源整合与合作的重点学科群、重点学科、重要薄弱学科等学科建设。培养学术上有专长、团队效应突出、在疾病救治与防治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领先人才、学科带头人等各类医学人才。强化科技项目研究,重点支持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突破性和联合攻关研究。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科教管理体系,强化分级培育与管理体制。
38.
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卫生人才队伍。扩大与英国、美国、加拿大、芬兰等国家的医学交流合作范围,通过学术交流、技术合作、业务咨询、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加强卫生管理和医学技术人才国际化培养。多渠道、多角度、多平台地开展高层次国际医学交流,提升医院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国际交流能力与海外影响力。
八、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保障城市稳定与安全
39.
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各类应急事件处置,加强培训和演练,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应急能力评估,进一步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各项重大会议、活动和体育赛事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40.
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服务网络
。新建金杨和三林康德医疗急救分站,加强急救能力建设,完善院前急救和各救援队建设。将现有急救车辆逐步更新为高性能底盘车辆,实现救护车的能级提升。
九、加强全行业管理,确保系统有效运行
41.
注重深化监察审计结果的运用。明确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共同建立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归纳分析审计问题,从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管理机制的高度提出审计建议。充分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防堵一般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推进“监审联动”机制常态化,不断扩大“监审联动”工作成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监带审、以审促监,形成合力、相互借力、提升效力,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整体实效。
42.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推荐、组织培育、收集贮备先进典型素材。统筹做好各级先进典型单位和人物的推荐和宣传工作。加强各基层单位宣传队伍建设。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完善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运行。
43.
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聚焦核心价值观建设,激励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着力提升职工文明道德素养。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创新服务举措。树立新理念、新思维,着力增强创建管理实效。营造尊医重卫、恪守医德、乐于奉献、医患和谐的诊疗环境。
44.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明确热线联络员及其职责,规范具体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工单办理质量。依法依规,严把信访受理关,控制增量,做好初信初访件,加强国信网工作,做好分级办理,明确“一岗双责”。做好突出矛盾排查工作,重点关注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稳控。
45.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年度、季度安全工作例会及“生产安全月”、“消防日”等节点的安全宣传。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新一轮“飞行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46.
推进合作交流工作。以定向结对为依托,以智力帮扶为宗旨,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滇、援青等重点地区对口帮扶工作,选派新一批援摩医疗队,提高受援地医疗卫生水平。继续开展公共卫生“三降”援疆工作,重点推进结对援建、疾控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公共卫生“三降”评估等工作。继续深化与芬兰、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院校间的合作项目,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范围。
47.
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制度+科技”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合理用药查询系统,对临床用药数量、费用等异常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并及时处理。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件或重大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零容忍”,对相关案件及涉案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把行风建设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纳入单位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和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实行行风一票否决制。强化行风建设“一岗双责”及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工作机制,有效贯彻落实“九不准”和“十项不得”要求。开展加强医疗管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医院科室行风建设管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纳入对医院考评内容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