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5年浦东新区中医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923 |
文件编号 | 浦卫中医〔2025〕7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12 |
浦卫中医〔2025〕7号
关于加强2025年浦东新区中医考核评价工作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结合《中央财政支持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我委前期梳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核心评价元素及目标值,建立了分层次、分类别、多元化的“姓中”评价指标系统。根据“姓中”评价体系,我委将在2025年开展相应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内容
(一)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
为提升中医医疗质量,我委将委托浦东新区中医医疗质控中心(以下简称为“质控中心”)组织实施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考核分年中、年末2次。年中考核内容由质控中心从《2025年度浦东新区中医工作质量控制标准》中抽取部分指标,年末考核则为质控体系全覆盖督查,年中、年末考核成绩分别占全年成绩的30%、70%。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涉及中医类医疗机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
为优化中医公共卫生服务内涵,我委将委托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指导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考核分年中、年末2次、考核成绩分别占全年成绩的30%、70%。考核内容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等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服务项目,及学生近视中医预防保健等13项区级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将参考《浦东新区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规范(2024年版)》。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涉及中医类医疗机构、综合性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
为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我委将委托质控中心通过信息化评价平台,采集、整理、汇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关于中医药服务的核心定量数据,并以季度为单位下发《浦东新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工作通报》。综合评价将涉及门诊中医药服务开展情况、住院中医药服务开展情况及中医药收入情况,其中部分数据将应用于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涉及中医类医疗机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核评价分值
2025年浦东新区中医考核评价包括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两部分(总100分)。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总分70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总分30分;其他医疗机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考核总分90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总分10分。
此外,在本市卫生健康工作考核等市级考核中,相关中医药指标完成情况不合格者,我委将根据完成情况,对考核结果酌情扣分。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中医药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中医药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严禁虚报、瞒报、漏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中医药工作考核评价提供准确依据。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