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414 |
文件编号 | 浦卫〔2025〕28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01 |
浦卫〔2025〕28号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经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四类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通知》规定,结合新区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清单。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综合监管、协同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区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清单内容
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委会办公室在梳理部门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编制了机关各处室、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和任务清单(见附件),厘清各单位安全责任、监管对象、主要任务,清单化明确安全许可、检查、处罚、强制、确认、考核、奖励等职权事项,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消除监管盲区空白,为安全监管提供工作依据和行动指南。
责任清单,是指依据“三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以清单形式载明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权力清单,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把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行政权力类别划分标准,以清单形式列示的具体的职权事项,并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
监管清单,是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厘清层级之间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关系。
任务清单,是指在法定职责的基础上,将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成任务清单,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和细致地表现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任务,便于逐条对应进行工作计划和安排,也便于开展绩效考核,形成完善的考评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系统性强、协作度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可控,关键在于形成各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治理的监管机制和工作格局。编制安全生产四类清单,是对《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进一步细化,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四类清单,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为新区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加强风险隐患管控
要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统筹把握,针对存在的共性风险隐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范风险、补好短板,把“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
(三)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强统筹、落实责任、抓好推进。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四类清单。一是完善清单管理机制,把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用好定期通报、重点约谈、建议提醒、督查考核等机制,真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抓紧抓实,着力强化警示性宣传和针对性培训,增强全社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附件: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
监管清单和任务清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