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2327
文件编号 浦卫〔2024〕27号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4-30

 

 

 

 

 

浦卫〔2024〕27号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28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浦东新区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聚焦易发生人员伤亡的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安全问题攻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减存量、控增量,不断提升新区卫生健康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人员死亡或重伤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职责分工

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委会负责组织制定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指导督促本行业内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委属单位安全生产考评、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年审重要依据,强化监督、巡查、考核。

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委办、新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分别具体负责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督促、指导、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其他相关处室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部署,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

三、主要任务(十大行动,25项重点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安全生产履职述职、带队检查、督导督查和考核考察等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治安,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清单,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2.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完善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修订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加强各处室、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门诊病房、老年医养护理场所,各类仓库、电动自行车、电气焊等高危特殊作业等工作协同,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医疗卫生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落实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情况记录和通报机制。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控”工作机制、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工作持续优化提升。

(二)全力配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4.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根据《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逐条逐项查找“安全发展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发展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快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协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开展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行动

5.加强行业审批“源头”监管。坚持以安全为前提,强化医疗机构开业行政审批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力条件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严格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审批,严格安全监管审查,重点解决违法审批、违法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6.强化医疗机构相关年审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相关年审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如发现存在安全管理混乱、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等情况,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等责令其落实紧急处置措施或停业整顿,或向新区消防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予以举报,对发生多人重伤和亡人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新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意见,同步实施处罚措施,严格源头准入。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聚焦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高风险领域,病房、门诊、老年医养护理场所、宿舍等高风险场所,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以及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抓好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着力解决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全力消除安全生产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力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零行动

8.完善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结合新区卫生健康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际,组织对已经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全周期管理要求,对标国际通行安全规则和国家标准,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情况,补充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

9.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并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以及《浦东新区卫生健康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选编)及相关重点检查内容》等判定标准。2024年底前,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0.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年医养护理场所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隐患整治支撑保障力度,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化水平。

11.严格重大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完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由新区卫生健康委或提请新区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置,查清问题成因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12.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新区卫生健康委将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分类管理、全面整改、闭环销账” 原则,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定期督办、安全隐患定期督改、责任单位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通过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全面落实《浦东新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浦东新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文件工作要求,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完善“隐患、责任和措施”三张清单,确保隐患及时有效治理。2026年底前,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五)开展“工作机制”优化提升行动

13、优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机制。按照新区“智慧安全”的发展规划,新区卫生健康委逐步构建高效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2024年按照新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采用相关数据调查软件完成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线上收集与报送。

14、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在前期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2024年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稳步运行和完善,提升全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加大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力度,发动员工参与全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隐患抄告、监督、查处、闭环等工作机制,根据风险底数情况,科学评估风险大小,有效落实“人防、技防、群防”等防控措施,不断提升安全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现代化治理水平。

15.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事项、标准、要求,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围绕诚信履约、专业达标、高质量服务等,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与服务质量同要求同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服务机构续用、停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安全生产意识严重淡薄、违规操作行为屡教不改,或导致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六)开展安全提升工程治理行动

16.强化本质安全提升。聚焦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大、危化品管理难等风险问题,推广新工艺,替代使用安全技术、安全产品,在前期系统单位全面停用剧毒物品和液化石油气罐的基础上,着重解决酒精、氧气存放量大,易燃消毒剂管理难等安全管理难题。三年行动期间督促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替代使用电气或天然气。

17.推进设施改造升级。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整治工作,推进老旧医疗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以及老年医养护理场所消防设施规范设置。开展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系统治理“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警示标志标识缺失”等问题。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委属单位消防设施设备规范化设置,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七)开展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8.全面提升主要负责人管理能力。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4年新区卫生健康委将开展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025年协调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6年将开展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集中培训,并请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步参加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督促第三方服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9.强化重点领域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别是病房夜间值班的医生、护士、护工以等应急值守人员,氧气气瓶更换、汇流排操作等操作人员,消防管理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以及新职工和转岗职工等新岗位员工,必须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加强本单位“四个能力”(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并监督第三方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4年将组织医疗机构电气安全“照镜子”活动等。

持续开展各层面、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业务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消控室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相关应急处置流程,熟练操作相关消防设备。2026年底前,消控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0.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持续深入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优化完善工作,推进预案结构化、实战化,理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应急救援队伍等相关人员的培训;配齐配全各类应急保障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与周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配合,以平急融合、平急转换,提升快速高效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充分认识医疗卫生机构病房区域、门急诊区域、老年医养护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服务对象普遍缺乏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适时考虑应急疏散条件,设置避难间、避难层、避难平台等避难设施,并加强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应急救援力量的配备。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结合单位场所条件和周边社会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研究讨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应急救援疏散能力,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加大应急演练力度,通过演练找漏洞、补短板,不断细化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底前,系统单位中消防重点单位全部按规范配置微型消防站。

(八)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文件,并不断完善。同时,针对医疗机构电气火灾高发风险,重点强化落实电气安全管理、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等制度,抓好岗位下班后停水、停电、停气管理,做到每日下班安全风险“落手清”;形成一套适应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2024年委属二三级及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委属二三级及专科医院要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直属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6年底前,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九)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指导行动

22.落实职业病安全生产执法。科学厘清新区卫生健康行业执法部门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完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并按照“谁管辖、谁检查、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23.强化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现场服务指导等方式,聚焦不放心单位场所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完善检查监管工作机制,减少监管盲区,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集中处置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24.强化基层能力提升。综合统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消防值班、微型消防站、专(兼)职消防队和值班医生、护士、护工等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以及单位周边应急联动队伍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处置、协同作战等工作,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力量有效提升。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5.积极推进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要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持续提升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全员参与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运用数字屏媒、宣传栏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安全发展思想、典型事故教训和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推进“安康杯”、“青安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养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完善安全生产正向激励机制,提升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等先进典型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深化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创建工作,形成安全生产亮点特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经常性提供有关调研选题和督导检查建议。

(二)加强安全投入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单位规范消控室管理、规范消防硬件配置、推进双重预防管理机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以及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完善制度规定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依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

各单位要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考察核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督查巡查

新区卫生健康委将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将具体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日常安全生产督查,紧盯重点单位,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同时将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系统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评。

(六)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完善推进机制,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制定本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各单位要强化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总结提升。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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