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2464 |
文件编号 | 浦卫办〔2023〕6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5-15 |
浦卫办〔2023〕6号
关于转发上海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
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
为完善投诉处理体系和机制,持续加强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提高医疗纠纷的源头一次性解决率,现将上海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并填报自查表(见附件2),请于2023年6月7日前将自查表报送我委(以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uoyong@pudo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沪卫信访便函[2023]7号)
2.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自查表(医疗机构)
3.上海市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投诉处理规范》(DB31T 1274-2021)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