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合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腹膜透析门诊及腹膜透析治疗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491 |
文件编号 | 浦卫医政〔2025〕2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07 |
浦卫医政〔2025〕2号
关于浦东新区合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腹膜透析
门诊及腹膜透析治疗的批复
合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开设腹膜透析门诊并新增“腹膜透析大病医保”项目的请示》(浦合卫〔2025〕1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中心设置腹膜透析门诊并开展腹膜透析治疗。中心须按照设置规范和质控标准,在上级医院的指导下,加强科室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保证治疗质量,确保服务安全。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