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4535 |
文件编号 | 浦卫〔2024〕46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8-26 |
浦卫〔2024〕46号
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
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为确保达标创建任务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创建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指导意见,2024年完成二级及以上医院达标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单位对标开展标准化管理,2026年完成全覆盖推广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此次达标创建工作为契机,依托消防支队的专业指导,深刻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风险研判、细化责任落实、健全规章制度,关注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围绕用火用电、用气用氧、易燃易爆等危险源做好日常巡检,切实强化在日常火灾防控、风险防范化解、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交流协作。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2024年1至6月)(已提前部署)
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标准(试行)》(见附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组织策划、资源保障、运行控制、考评闭环等方面开展量化评价,做好前期自查自改工作。
(二)指导提升(2024年7月至9月)
消防支队对涉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的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给予单位整改指导意见,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整改指导意见积极落实整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消防支队将依托第三方消防技术力量,对二级及以下且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三)评估验收(2024年10月至12月)
新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照建设标准评分细则对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现场评审打分,汇总各单位评分结果后确认此次创建达标单位名单并正式发文公布。
四、创建标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标准总分为165分(基础项150分+附加项15分),根据单位类型、规模等实际情况,达标分数要求如下:三级医院:135分;二级综合性医院:125分;二级专科医院:115分;如单位在2023年至评审验收期间有发生过亡人火灾事故的视为一票否决项不予进行达标评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单位对标开展标准化管理,原则上自评分不得低于105分。
五、长效机制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设防标准和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科技技术加强监管,消防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加强与属地消防部门沟通,全面提升“单位自救、区域联动、综合救援”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为广大医务职工及就医患者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标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室 2024年7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