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140 |
文件编号 | 浦卫〔2024〕25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19 |
浦卫〔2024〕25号
关于转发《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
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密安函〔2023〕490号)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