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0740 |
文件编号 | 浦卫公卫〔2024〕1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2-08 |
浦卫公卫〔2024〕1号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区爱卫健促中心:
根据上海市食药安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下发的《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委公共卫生处、人口家庭发展处联合制定了《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食药安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下发的《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一部署,现就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在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组。
组 长:林涛、许靖、陆源锋
副组长:郝莉鹏、张群芳、陈侃俊
成 员:邵磊、刘萌、刘汉昭、方惠忠、贾秀群、马斌斌
二、主要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的指挥决策;配合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确定联络员,按要求上报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信息。
(二)区教育局负责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学校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的自查自纠。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标准和相关检查表单;负责对浦东新区校园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区爱卫健促中心负责部署辖区各街镇爱卫部门进校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类各类病媒生物防制安全隐患;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和保存。
(五)各学校负责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区级方案要求,制定学校自查整治实施方案,围绕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明确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明确治理措施,明确治理要求,并留存相关记录待查。
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内容
(一)督促学校建立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制度,明确校长作为病媒生物防制的第一责任人,设置病媒生物监督检查人员,将食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聘请专业的病媒生物防制机构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组织专业人员定期检查、评估防制效果,并及时落实各类整改。加强对教职工和工勤人员的宣传以及对学生的健康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二)督促学校加强环境整治
学校应制定严格的食堂卫生操作规程,管理好食源和水源,收藏好食品及原料。定期发动全员开展校园内的环境整治,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清除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和整洁。管理好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垃圾桶应有盖、能密闭,实行封闭式收集和清运,日产日清。及时清理室内外各类容器积水,及时疏通堵塞的排水沟。
(三)督促学校配备防护设施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师生员工,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组要督促学校在食堂及周边安装配备防鼠、防蝇设施。
1、防鼠设施。餐厅、配餐间、熟食间、厨房、食品加工及食品仓库等重点场所通向室外的门窗、排气口、下水道等应安装防鼠设施。门和窗、天花板和墙壁、管线孔洞、排气扇或通风口、地漏、下水道和排水沟的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
2、防蝇设施。食堂、厨房、熟食间等所有与外界相连的门窗应安装防蝇设施,主要的防蝇设施有:纱门、纱窗、风幕机、防蝇胶帘、纱罩等。门和窗、排气扇或通风口的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
(四)督促学校落实控制措施
病媒生物防制控制措施要遵循物理优先的原则,适当安排使用化学防制,确保食品安全。
1、鼠类控制。应遵循物理防制(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优先,化学防制(毒鼠饵站)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2、蝇类控制。同样应遵循物理防制优先,化学防制有条件使用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3、蟑螂控制。厨房、餐厅等室内区域应选择粘蟑纸、捕蟑器等物理方法灭蟑,粘蟑纸应置于干燥隐蔽处,避开粉尘。定期更换粘蟑纸或清理捕蟑器内蟑螂尸体。
4、蚊虫及其它飞虫控制。以清除孳生地为主。水生植物容器要保证每周换水1-2次,换水时应将植物根部和容器内壁彻底清洗干净。室内蚊虫及其它飞虫可用开水烫杀、粘捕、灭蚊灯等物理方法杀灭。室外无法清除的积水,如雨水井和集水井等,可投放灭蚊幼药剂。
(五)督促学校落实防制检查
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组要督促学校在收取货物时落实防制检查工作,并定期对食品贮存、库房等区域实施检查,严格化学防制工作规范。
1、食堂收取货物时,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外包装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如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蟑螂尸体、粪便和卵鞘等蟑迹),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2、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及时记录并尽快杀灭,查找其来源和途径并消除隐患。
3、化学防制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受到污染,事后做好清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学校食堂的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工作如期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防制工作节点。各学校要在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各街镇爱卫部门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以及新区各学校分布情况表,迅速启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检查结果于2024年2月2日(周五)下班前将检查结果上报至区爱卫健促中心。2024年2月下旬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组将组织开展抽查。
区爱卫健促中心联系人:唐杰
联系电话:13636564171
上报邮箱:228598558@qq.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