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246687010202100287
文件编号 浦卫公卫〔2021〕19号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1-15

 

 

 

 

 

浦卫公卫〔202119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眼病牙病防治所、区妇幼保健所、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区卫生信息中心、有关医疗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上海”“健康浦东”建设目标要求,健全本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和优化职责明确、衔接有序、医防融合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努力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减少人群盲和视力损伤,提升本区居民视觉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沪卫疾控〔 2019 22 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1029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1118日印发

 

附件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背景

视觉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 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 “2020 年前消除可避免盲 的全球性战略目标,并于 2013 年发布了《面向普遍的眼健康: 2014-2019 全球行动计划》,旨在减少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的可避免视力损害,普遍提高眼健康水平。自 2007 年起,上海市在基本消除沙眼、白内障致盲的基础上,关注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度近视、屏幕终端眼疲劳等更广范围的视觉健康问题,率先从关注重点人群重点眼病防治向关注全程、全生命周期的视觉健康转变。浦东新区在上海市眼防中心的指导下,持续关注区域内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视觉健康。儿童青少年近视是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也是目前浦东新区首要的视觉健康问题之一,综合防控任务非常艰巨。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优化卫生资源,健全视觉健康服务管理体系。 在医疗联合体 ( 关于印发《关于浦东新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浦卫计医政〔 2018 22 ) 建设的基础上,构建具有浦东区域特点的医联体运行模式和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医联体内部合作和专科建设。充分整合浦东新区视觉健康公共卫生与临床眼科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由区眼牙防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工作体系,完善职责明确、衔接有序、医防融合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视觉健康服务供给模式,向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全程的视觉健康服务与管理,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减缓近视进展,减少人群盲和视力损伤。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视觉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对相关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的理论与实操培训,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科学合理布局区域内眼科医疗服务资源,提升专科诊疗能力、专业队伍服务能力和社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水平。

(三)广泛开展健康宣教,提高人群视觉健康素养。 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健康宣教,创新宣教形式与内容,探索研究精准化、个体化的健康教育模式,提高居民对视觉健康问题及其危害的认识和爱眼护眼知识知晓率,促进社会公众自主眼健康管理能力,提升人群视觉健康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网络

1. 建立浦东新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 成立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 ,设在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附件 2 )。负责组织实施浦东新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工作,组织建立辖区居民视觉健康档案,落实视觉健康档案数据共享;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辖区视觉健康工作的质量控制和督导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分析、上报辖区内视觉健康信息。

2. 建立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按照浦东新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需求,在浦东新区招募开设眼科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若干个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附件 3 )。负责接收并规范诊治社区转诊的常见视觉健康疾病患者(主要包括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老年人屈光不正、白内障和严重的糖尿病眼病等),疑难复杂眼病患者转诊。积极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作用,紧密医联体内部合作,指导和参与医联体内部社区视觉健康疾病筛查,协助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为本区视觉健康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建议和专业技术支持,参与质量控制和督导等。

3. 夯实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网络。 根据落实 健康上海 ”“ 健康浦东 工作要求,将实施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建设纳入各单位公共卫生整体工作中,明确各单位落实视觉健康工作职责。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底功能,结合儿童保健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等工作,实施视觉健康宣教和疾病筛查,按照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原则开展筛查 - 预警 - 转诊 - 复诊 - 随访 - 干预等,开展视觉健康资料的收集、建档和管理工作。加强与辖区教育、残联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健全优化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结合本区实际,探索和完善一套适应社会公众对视觉健康服务需求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各委办局层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各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加强眼防协作体工作机制建设,优化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疾病分级诊疗工作机制,细化转诊标准,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 市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分级诊疗流程和要求。健全视觉健康信息报告制度,推进视觉健康疾病诊疗信息纳入视觉健康档案。明确辖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职责和任务,将视觉健康服务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进一步细化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要求,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建立视觉健康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督导考核办法(附件 4 ),加强对相关机构的定期考核与评价,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根据市级视觉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浦东新区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信息系统改造和部署;依托 上海健康信息网 实现视觉健康信息和临床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机构间信息共享。依托 上海健康云 浦东新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 ,完善 互联网 + 视觉健康服务平台 的建设和应用。

(四)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市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网络建设标准(《关于加强“上海市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沪卫疾控〔 2019 22 号)),加强对我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人员和设备的配置,加快推进对社区设备设施配备的标准化建设。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和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要对相关人员开展视觉健康疾病诊治、服务管理要求等规范化培训,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人员、全科医生等相关人员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规范化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培训考核,提高培训效果。

(五)重视健康教育和宣传

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和宣传,结合日常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各种方式,广泛开展主要视觉健康问题和爱眼护眼知识的宣传,着重提升居民对儿童青少年近视危害、高度近视并发症、糖尿病眼病、白内障、青光眼等疾病导致视力损伤和盲的认识,倡导养成健康用眼行为。结合 全国爱眼日 世界视觉日 等主题宣传活动日,充分运用 目浴阳光,预防近视 健康促进行动等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视觉健康管理的良好氛围。创新健康教育推进方法和模式,探索研究精准化、个体化的健康教育模式,促进居民规范、自主开展视觉健康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

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区眼牙防所、区妇幼保健所、区疾控中心等机构成立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 ,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教育、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浦东新区视觉健康工作,协调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规范视觉健康综合服务,依托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和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开展督导、考核和评价。

(二)区眼病牙病防治所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老年人致盲性眼病防治、糖尿病相关眼病、视觉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作的质量控制和督导评价;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调查;依托区级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视觉健康信息和临床诊疗数据的互通和综合利用;收集、分析、上报辖区内视觉健康信息。

(三)区妇幼保健所

负责组织实施 0-3 岁儿童眼病筛查和视觉健康宣教;负责管理学龄前小班及 0-3 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和指导;协同区眼病牙病防治所落实儿童视觉健康档案的数据共享及利用,协同开展质控和督导。

(四)区疾控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儿童青少年用眼环境监测,为改善儿童青少年用眼环境提供技术指导,会同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组织开展辖区内慢性病眼病社区管理、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等工作,落实相关数据的共享。

(五)二、三级医疗机构

积极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作用,指导和参与医联体内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老年人眼病、糖尿病相关眼病等全人群眼病筛查工作;规范开展诊疗服务,按市级有关技术方案要求采集视觉健康相关的复诊信息;支持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和干预等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区级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具体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老年人眼病、糖尿病相关眼病等全人群眼病筛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反馈筛查结果,开展预警、转复诊管理、随访、健康宣教,以及资料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等;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保障,强化内部培训和绩效考评,在相关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下实施基于社区或学校的视觉健康群体干预,落实管理任务和工作目标。

(七)区卫生信息中心

根据上海市视觉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求,落实推进浦东新区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 浦东新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 上海健康云 平台逐步实现全区视觉健康信息和临床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综合利用和服务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 ),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提高视觉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必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的投入,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二)加强技术支撑

组建由公共卫生、临床眼科和视光等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专家委员会 (附件 5 ),为本区视觉健康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建议和专业技术支持,参与制定辖区视觉健康管理方案、质量控制和督导等。

(三)加强督导考评

将视觉健康主要考核指标和评价指标列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细化视觉健康服务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要求,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的绩效考评挂钩,发挥绩效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日常督导,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工作规范落实。

(四)加强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多渠道媒介,针对重点人群,在全区广泛开展视觉健康问题和爱眼护眼知识的宣传,提高视觉管理自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视觉健康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医疗机构名单

3.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医疗机构名单

4.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 儿童青少年近视 )

推荐考评标准(试行)

5.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附件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新明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张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郁东海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员:赵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处处长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傅筱瑾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

       杨小红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分别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组和规范诊治组:

视觉健康预防干预组:

  长:张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赵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处处长

            傅筱瑾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

  员:高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处副处长

        俞步青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

    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所长

施君瑶   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周一心   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浦东新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视觉健康规范诊治组:

  长:朱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员:郭璐璐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

            徐美东   东方医院(本部)分管院长

                东方医院(南院)分管院长

        林     第七人民医院分管院长

祁炜罡   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分管院长

熊伍军   浦东医院分管院长

           丁志宏   公利医院分管院长

    周浦医院分管院长

             王乃玲   浦南医院分管院长

范存义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分管院长

    上海市曙光医院东院分管院长

 

浦东新区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附件 2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单

1

上海市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

 

 

 

 

 

 

 

 

 

 

 

 

 

 

 

 

 

 

附件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医疗机构名单

1

上海市东方医院(总院)

2

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

3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5

上海市浦东医院

6

上海市公利医院

7

上海市浦南医院

8

上海市周浦医院

9

上海市曙光医院东院

10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

11

上海市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


附件 4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 儿童青少年近视 ) 推荐考评标准(试行)

 

新区卫生健康委每年委托区眼病牙病防治所组织专家按照考核标准 ( 见下表 ) 对区级规范诊治中心进行评价和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确定下一年度区级规范诊治中心名单。市眼病防治中心每年组织抽查全市规范诊治中心,开展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1    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推荐考核指标说明

屈光筛査项

复诊项

服务满

意度

服务能力 ( 加分项 )

投诉 (

分项 )

筛查 数据 准确

检查

项目

完整

检查 项目 全面

复诊 信息 及时 录入

复诊 信息 准确

收费

透明

就诊满

意度

文章 投稿

咨询 回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各项指标解释:

(1) 屈光筛查项一筛查数据准确性:市眼病防治中心或区眼病防治机构组织专家队伍进行抽查质控,考评规范诊治中心筛查数据采集是否准确;

(2) 屈光筛查项一检查项目完整:考评规范诊治中心筛查任务的检查项是否完整;

(3) 复诊项一检查项目完整性:考评规范诊治中心复诊是否全面;

(4) 复诊项一复诊信息及时录入:考评规范诊治中心的复诊信息录入是否及时,按照就诊对象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预约,并如期就诊的人数作为基数,考核规定周期内复诊信息录入是否及时;

(5) 复诊项一复诊信息准确性:市眼病防治中心或区眼病防治机构组织专家队伍进行抽查质控,考评规范诊治中心筛查项目中复诊数据采集是否准确;

(6) 复诊项一收费透明:考评规范诊治中心的复诊收费是否公开透明,通过定期向就诊儿童家长发送 / 推送调查问卷的方式采集;

(7) 服务满意度一就诊满意度:考评规范诊治中心在服务过程中,儿童及家长对服务环境、流程、态度、质量和价格的总体体验;

(8) 服务能力一文章投稿数:考评规范诊治中心在信息平台中的科普文章投稿数;

(9) 服务能力一咨询回答率:考评规范诊治中心在信息平台中的咨询回答率;

(10) 服务能力一预约挂号:考评规范诊治中心是否具备预约挂号能力,为就诊对象提供便利;

(11) 服务能力一在线咨询:考评规范诊治中心是否具备在线咨询能力,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12) 投诉一投诉次数:市、区眼病防治机构、社区、学校或行政部门接到的投诉次数;

(13) 投诉一投诉率:规范诊治中心收到的投诉次数占服务人次的比例;

(14) 合计 =[(1) + (2)]* 权重 +[(3) + (4) + (5) + (6)]* 权重 +(7)* 权重 + [(8) + (9)+ (11)]* 权重 + [ 12 + (13) ]* 权重

 

年度考评合格标准应为考核积分达到 75 分及以上,且有效投诉率应低于 l‰

( 具体分值试行后视情况调整 )


附件

浦东新区视觉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单位

顾问

许迅

眼科

教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邹海东

眼科

教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朱剑锋

眼科

主任医师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何鲜桂

公共卫生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主任

 

 

 

浦东新区卫健委

副主任

 

卫生事业管理

副研究员

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

沈惠平

公共卫生

主任医师

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施君瑶

妇产科

主任医师

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所

马晓昀

眼科

主任医师

周浦医院

委员

尹忠贵

眼科

主任医师

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眼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

 

眼科

副主任医师

公利医院

崔红平

眼科

主任医师

东方医院南院

 

眼科

主任医师

第七人民医院

毛欣杰

眼科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东方医院

宋正宇

眼科

主任医师

上海市曙光医院东院

 

眼科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曙光医院东院

 

眼科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

郝晓军

眼科

主治医师

浦南医院

 

针灸推拿学

副教授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

 

浦东新区区视觉健康专家委员会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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