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码头路街道“五违”整治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2991
文件编号 浦南办〔2023〕17号
发布机构 南码头路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30

各部门、各单位、各居民区:

现将《南码头路街道“五违”整治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         

                 20233月22

 

 

 

 

南码头路街道“五违”整治应急处置方案

 

 

一、总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城市治理“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区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乱点趋零化”要求,实现南码头辖区新增违法建筑(新增在建违法建筑,以下简称新增违建)“零增长”目标,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二、任务目标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居委、各物业公司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多措并举的新增违建管控新格局,形成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高效协同的新增违建管控新机制,实现南码头辖区新增违建“零增长”。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

坚守新增违建“零容忍”底线,对辖区任何形式的新增违建,做到不讲原因、不讲故事、彻底消除。

)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实现压力末梢传导。各居民区、物业公司要担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居民区、基层党组织作用,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三)坚持部门协同齐抓共管

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新增违建管控工作中主动作为、齐抓共管,形成新增违建共治机制,注重管执联动、形成合力。

)坚持综合考核激励问责

将新增违建管控工作纳入各居委、相关物业公司的年度绩效考核;对新增违建管控不力的居委、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违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惩戒。

四、工作架构

成立南码头路街道“五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珲,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葛敏担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潘丹担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李爱武,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吴艳,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顾燕萍,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吕中子,党工委委员(兼任)、派出所所长王文捷,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任筠,社区党建办主任方蔚,社区管理办主任唐昊冏,社区服务办主任蔡健,社区平安办主任李宏林,社区宣统文化办主任蒋沈舣,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田涛,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胡永辉,城建管理中心主任顾伟,城运中心副主任程昌权,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肖益群,派出所副所长王斌,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陈锦玮,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五违办(详见附件)。各组员单位紧密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完成新增违法建筑相关诉件的核实处置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新增违建发现与受理

1.新区执法局派出的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由街道党政办第一时间接收并转发至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处置微信工作群。

2.对各热线平台的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由街道城运中心第一时间转派至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处置微信工作群。

3对各居民区日常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搭建行为及时劝阻并在1小时内上报至街道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处置微信工作群。

(二)接收流转

1由街道“五违办”建立南码头路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处置微信工作群。接单后通过微信工作群将处置单同时流转至分管领导、“五违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联勤联动站,接单人在收单后半小时内必须回复,并将日常的处置情况在微信工作群中流转。

2由社区联勤联动站建立各自的片区涉嫌违法建筑投诉单处置微信工作群。各社区联勤联动站在接收到街道党政办流转的处置单后,即刻通过社区微信工作群流转至各自管辖的居委(联系人:各居委书记),接单人收单后半小时内必须回复,并将日常的处置情况在微信工作群中流转。

(三)分类处置

接单后,综合行政执法队、“五违办”、涉及的社区联勤联动站、“五违办”联络员,做到2小时内到达现场取证,到现场后对违建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1.属于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依法要求当事人停工并限期拆除,如当事人拒不拆除的,经催告无效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

2.属于库内存量违建的,由“五违办”按存量违法建筑年度整治计划处置。

3.属于库外存量违建的,按照“有案必立”的要求,由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立案。

4.不属于违法建筑的,提供情况说明并附相关材料。

(四)拆后监管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新增违建拆除后由属地居委加强监管,防止违建复建,并对违法搭建者加强思想教育与宣传,同时各社区联勤联动工作站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回潮。

(五)责任追究

由街道监察办牵头街道“五违办”、党政办、党建办、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督查,对新增违建未能有效消除,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监察办予以督办推进,或进行工作约谈;对新增违建管控不力,导致违法建筑回潮情节严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居民区的年度绩效考核。

六、主要措施

(一)细化网格管理

科学设置管理网格,健全巡查机制,落实巡查责任。要充分依托辖区城运分中心发现机制,提高新增违建智能化发现水平。织密新增违建发现网络,结合“12345市民热线”、“城运平台”、网格巡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沟通和发现渠道,提高新增违建发现水平,同时利用大数据统计、分析和研判,找出新增违建多发小区、易发点位、高发时段,为精准执法提供决策参考。

(二)夯实基层基础

压实居民区、物业公司、辖区各类创业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在新增违建发现、报告方面的责任,完善发现、上报、处置、流程。建立新增违建管控沟通微信群,每周上报各片区巡查、发现情况,每月召开相关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发现、上报、处置、反馈的闭环机制,确保新增违建无处遁形。

(三)加大执法力度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完善新增违建快速处置机制、加大处置力度、提高执法实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及时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开具《限期拆除决定书》(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24小时未自行拆除的,由拆违实施部门区级人民政府进行强制拆除。

(四)强化后续监管

强化后续监管。加强对新增违建处置后的巡查、监督、防止回潮反复。依托城运中心大数据平台、网格队员及居委物业发现机制,对于新增违建点位消除后,进行“回头看”,同时由街道“五违办”定期暗访巡查、监督,防止新增违建回潮反复。

(五)建立追责制度

进一步完善街道相关追责办法,对于执法部门,和各居委、相关物业公司等发现主体履职不力、失职等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根据新区出台的相关“物业公司惩戒制度”、“涉违企业征信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涉事企业进行一定的处罚和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居委会、相关物业公司要充分认识新增违建管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严格管控。

(二)优化机制,闭环管理

各居委会要根据街道要求,梳理各自新增违建的发现、上报机制,从自我发现、接到投诉,到参与处置,反馈和回访,形成新增违建处置闭环,避免流程不清,效率低下。

(三)总结经验,复制推广

各居委会要积极探索新增违建管控的工作方法,对于做得好、效果佳的居委,要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南码头路街道五违整治应急领导小组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爱武  党工委副书记

 吴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顾燕萍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吕中子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捷  党工委委员(兼任)派出所所长

            党政办公室主任

    社区党建办主任

唐昊冏  社区管理办主任

    社区服务办主任

李宏林  社区平安办主任

蒋沈舣  社区宣统文化办主任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胡永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城建管理中心主任

程昌权  城运中心副主任

肖益群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

    派出所副所长

            陈锦玮  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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