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杨新村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852 |
文件编号 | 浦金街〔2023〕19号 |
发布机构 | 金杨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19 |
机关各办(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
现将《金杨新村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4日
金杨新村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金杨新村街道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城市安全运行风险特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新区安全生产70条”工作举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电力、特种设备、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街道安委会牵头负责,街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研究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士伟
常务副组长:周悦静
副组长:蔡斌
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城运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综合协调、信息上报。
三、排查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记录有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
2.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记录有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方案制定、专班建立);
3.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记录有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是否发现隐患、隐患内容、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是否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二)动火作业等关键岗位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1.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时间、地点、对象、内容);
2.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时间、地点、组织排查人员、被排查人员、被排查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被排查人员是否取得作业证书);
3.电气焊动火等高危作业情况(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姓名、持证情况、是否安全交底、交底时间、交底人员姓名、作业是否审批、审批人姓名、是否现场监护、现场监护人姓名、是否检查设备、设备检查时间、是否存在隐患、隐患内容、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
(三)外包外租等活动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对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委托、合作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是否有外包外租单位,外包外租单位名称、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名称、编号,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上传)、是否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开展检查、检查时间、是否存在隐患、隐患内容、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
(四)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企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有演练时间、演练地点、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一般企业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五)电源管理。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热得快、电烤炉、电热堂、电动平衡车、扫地机器人等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医护智能机器人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装修装饰工程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批、验收或备案手续;在用建筑施工作业停用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和报告制度的,非施工区域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垃圾存放和清理未按要求设置专门地点并落实针对性防火措施。
(七)安全疏散条件。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自建出租房、民宿、员工宿舍等 居住场所住人房间不具备“第二疏散逃生路径”。
(八)防火分隔。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九)消防设施设备。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未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在预案中明确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引导任务具体人员。
(十二)居民区消防安全。
深入推进居民区高层住宅消防设备设施、电动自行车、地下空间、楼道堆物排查整治、落实市区天然气用户端实事项目,按要求完成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更换燃气软管、为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加装燃气报警器,密切关注老街老旧破损房屋,加强汛期各居民区应急值守、物资储备、转移场所等相关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十三)“三合一”场所及燃气工商用户安全整治。
开展辖区沿街门面商铺“三合一”排摸,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数量、性质、居住人数等基本情况,由平安办、公安、消防、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居委等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三合一”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对天然气、液化气工商用户开展燃气安全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职责
社区管理办:负责对辖区雨污混接项目安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老街老旧破损房屋汛期安全开展评估检查。
社区服务办:负责对医疗、养老机构开展相关检查。
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医疗、养老等敏感行业重大隐患检查整治;负责此次整治工作数据统计汇总。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整治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违法搭建、瓶装液化气用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陆家嘴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辖区内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开展检查、整治,指导帮助开展消防重大隐患判定、检查。
派出所:负责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社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三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液化气使用经营场所证照情况、燃气具等产品的流通销售渠道进行排摸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各居民区:协调物业、业委会开展居民区相关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行业部门和单位:各分管领导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按照分管条线及联络居民区,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定期向街道安委会汇报检查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底前)。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本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8月底前)。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街道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开展督导帮扶,组织各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促整改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街道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先指导后执法,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整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发扬斗争精神,“严”字当头,对排查整治不力、不认真排查不排查、有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上下联动,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提高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三)严格上账管理。全面做好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上账管理,确保排查整治清单拉得出、任务派得下、责任全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金杨新村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表》(详见附件)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发至街道安委办,统一汇总上帐。
安委办联络人:周佩蕾 18116299693 邮箱jyajfd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