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

索引号 SYMB2F301430202100380 发布机构 金杨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3-18


 

一、  献血者基本健康要求

1、年龄:18-55周岁

2、身体基本健康状况标准:

(1)体重:男≥50Kg,女≥45Kg

(2)体温:正常

3、有以下情况不能献血或暂缓献血:

(1)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都不能献血。

(2)有感冒、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

4、献血间隔期:

(1)已献过全血:6个月以后可再次献全血;3个月以后可献单采血小板

(2)已献过单采血小板:2周后可再次献单采血小板;4周后可献全血。

二、献血前准备事项简介

1、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2、献血前饮食清淡,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切勿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天及当天不饮酒。

4、献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5、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外国公民护照)。

6、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隐瞒自己的真实健康情况。

三、献血过程(约15-20分钟)

填写征询表→身份信息核实→体检、询问病史→检验(乙肝表面抗原、ALT、血比重、血型等)→献血→休息、吃点心→领

取无偿献血证及纪念品。

四、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稍事休息,不要急起,用三个手指压迫针眼至少10分钟。

2、献血的手臂当天不要提重物,以防皮下血肿。

3、保持针眼干燥、清洁,贴在针眼处的敷贴至少保留4小时。洗澡以淋浴为好,避免高温泡澡,以免脏水污染针眼,发生感染。

4、献血后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切忌大补, 避免饮酒。

5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保证充足的睡眠。

6、如您的手臂针眼处有皮下淤血,请立即进行冷数,并可在献血48小时后进行热敷,以促进吸收。

五、无偿献血的优待

《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本人献血后用血,五年内献一

还五,五年后献一还一,终生有效。家庭成员用血,五年内献一

还一。

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

母)医疗临床用血后,可以凭本人《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医

院出院结帐单、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派出所证明等)到献血所在地血液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