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曹路镇申请使用原新智小学校舍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3154 |
文件编号 | 浦曹府〔2022〕111号 |
发布机构 | 曹路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1-10 |
浦曹府〔2022〕111号
关于浦东新区曹路镇申请使用
原新智小学校舍的函
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原新智小学校舍位于曹路镇永丰村五队,属我镇永丰村区域内。2019年,新区对各村村委会及家门口服务点提出工作要求,考虑到当时曹路镇永丰村村委会并无稳定办公场所,不符合新区对村委会及家门口服务点的设置要求,而原新智小学地处曹路镇永丰村村域内,校舍的硬件设施基本符合新区要求,故经与区教育局沟通后,将永丰村村委会及家门口服务点设置于原新智小学内,作为公益性办公及活动场所使用。期间,我镇与新区教育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签订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的校舍租赁合同,并支付合同内租金总金额人民币167320元。
自该校舍作为永丰村家门口服务点使用以来,给永丰村及周边的居民群众带来极大便利,有效丰富群众生活,社会反响良好。鉴于永丰村范围内目前并没有其他既便于老百姓前往,又满足新区关于家门口服务点硬件要求的点位,因此,特申请继续使用新智小学校舍作为曹路镇永丰村家门口服务点的公益性使用,请予支持。
盼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曹路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