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D3300000-2012-069
信息名称 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新增缴费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东明路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2-07-02

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新增缴费

政策依据:沪医保 [2008]25号、沪医保 [2004]150号、沪医保 [2005]171号、沪医保 [2008]61号
申请对象:
1 、本市户籍的支内、支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即按国家和本市政策,经组织动员支援外省市建设,在外省市单位工作,现退休回沪定居,已取得本市户籍并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补贴的人员;
2、知青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即“文革”期间由本市动员去外省市“上山下乡”,后进入外省市城镇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发放养老金,现退休回沪定居,已取得本市户籍并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补贴的人员;
3、现退休在沪定居、已取得本市户籍并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补贴的上述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提交材料:必选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
2、养老金领取证明;
3、原户籍迁出证明(外省市配偶提供结婚证)。
办事流程:
1、核验有效证明及收取参保所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2、参保人员填写《上海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人员申请表》;
3、医保专管员对参保人员信息的电脑输入;
4、材料交区医保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制卡
5、由医保服务点通知申请对象缴费;
6、缴费完成后医保人员打印收据并发卡制册。
收费标准:120元(2012年沪医疗保险收费标准)
受理表单:
办理期限: 不能现场办结
结果告知: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