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

索引号 XD3300000-2012-070 发布机构 东明路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2-07-02
政策依据:沪医保(2002)101号
申请对象:符合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提交材料:必选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人员提供劳动手册,外省市配偶提供结婚证明)
2、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限已申领过社保卡或医保卡者);
办事流程:
1、核对相关材料;
2、填写《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3、电脑输入参保信息;
4、材料交区医保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制卡;
5、由街道医保窗口通知参保人缴费;
6、缴费成功后打印收据并发卡制册。
收费标准:根据当年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
受理表单:
办理期限:
结果告知:10个工作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