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明路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 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1479 |
文件编号 | 浦东明办〔2023〕3号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9 |
关于印发《东明路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
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居民区、辖区有关单位:
现将《东明路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4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印发
东明路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
为贯彻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及《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2年度加强本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作机制,全面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一网统管”为基础、部门监管为支撑的整体性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实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不断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向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作高效方向发展,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工作能力。
二、组织架构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东明路街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艾放担任消防委主任,全面统筹协调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胡漪为常务副主任,并作为街道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单位由东明路派出所、消防救援三林大队、东明市场监督所、街道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社区宣统文化办公室、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武装部、司法所、信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消防委办公室成员,居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明确消防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和微型消防站人员工作职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中心,由胡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民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钱卫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责任,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消防安全任务。
三、工作职责
1. 组织领导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督促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 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对策措施,部署推进消防工作,针对突出风险隐患研提治理意见;
3. 协调落实本地区消防应急力量、监管力量人员配置和消防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建设、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
4. 部署并牵头开展区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协同清零,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5. 研究确定本级挂牌督办单位或区域,提请上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排查本区域消防安全“不放心”场所并跟踪督改;
6. 完善对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居委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工作督导检查、火灾警示约谈、重大问题督办等工作制度;
7. 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8. 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1. 落实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动员部署、沟通协调、情况汇总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 及时向消防委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3. 结合社区安全隐患指数和动态隐患清零情况,实时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提出对策,辅助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
4. 实体化运作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健全完善火灾隐患处置流程,实现火灾隐患闭环管理,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基层治理”智慧消防设施设备,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5. 检查、指导、督促居委、住宅物业、社会单位等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6. 分级分类将高层民用建筑、“三合一”场所、厂库房、规模型租赁用房、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地下空间等各类监管对象纳入城市网格化巡查、治理范围,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7. 组织、发动网格员、居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街道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8. 根据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1. 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居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居民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
2. 按标准配强、配齐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在扑救初起火灾、发现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处置简易问题等方面的辅助消防工作作用;
3. 对未纳入专职网格防火巡查的场所区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每月全覆盖一次,针对需特殊关爱的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宣传防火提示。
四、健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一)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对有效提升辖区消防安全水平、积极巡查上报重大火灾隐患线索、主动发现并整治隐患成效明显、物业企业在社区火灾隐患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微型消防站成功扑救初期火灾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严格问责追责机制。完善职能单位问责追责制度,对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定期防火巡查检查不落实,以及火灾隐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故意瞒报、漏报等情形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予以约谈警示和相应问责措施。
(一)落实人员保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特点、人口布局等情况,合理编配日常网格巡查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数量。确因现有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影响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落实的,应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配齐人员队伍。
(二)落实配套保障。加强对居委消防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力度,指导居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优化配置消防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灭火救援、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并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装备、物资等支持。
(三)指导提升能力。依托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常态化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培训机制,通过带教帮扶、实操讲解等方法,宣贯最新消防政策,讲授消防业务知识,提升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发现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处置简易问题等能力素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方案,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保障措施,围绕综合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重大隐患,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务求实效。
(三)注重基础,巩固长效。消防安全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在打基础、重长效下功夫,升级优化城运信息应用系统,不断完善隐患风险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和安全检查考核制度。要培育一批消防安全典型人员和站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