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续登)
索引号 | XD3300000-2012-135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6-28 |
政策依据:《上海市失业登记办法》沪劳保就发(2004)5号及相关操作细则
申请对象:
1、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处于无业状态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2、档案材料在浦东新区职介档案室(或在劳动网上可以查到档案所在地的)。
提交材料:必选材料
1、户口簿;2、《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3、退工单。
1、户口簿;2、《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3、退工单。
办事流程:
1、填写《失业登记表》或《失业登记续登表》;
2、在《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备注栏中盖章;
3、电脑中作记录。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表单: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结果告知:现场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