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索引号 | XD3300000-2012-128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6-28 |
政策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及相关操作细则
申请对象: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2、失业人员死亡时未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有剩余领取期限并符合申领条件的,
3、抚恤金领取:小孩不满16周岁.
提交材料:必选材料
1、《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死亡证明;
3、独身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4、失业人员家属书面申请。
办事流程:
1、凭《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死亡证明;电脑查询;
2、街道填写《失业人员特殊困难补助审批表》并盖章;
3、送区失保审核成功后,补助金在审批下月进本人银行卡。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表单:
办理期限:45天
结果告知:不能现场办复
注:
死亡失业人员银行卡已注销的,请家属提供提供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