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4346 |
文件编号 | 浦东明办〔2023〕18号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8-03 |
各部门、各居民区及相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固化社区居民良好分类习惯和文明行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街道分减办编制了《2023年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0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印发
2023年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固化社区居民良好分类习惯和文明行为,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反复问题,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助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宜居东明人民社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持续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和舆论导向,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辖区住宅小区、单位垃圾分类正确参与率达到95%以上。在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中,综合评分稳定在95分以上,居住区和道路聚集性小包垃圾乱丢乱弃现象基本消除,公共区域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二是优化全程分类体系。优化管理模式,指导落实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的物流流向,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坚决杜绝混装混运、跑冒滴漏等情况。三是提高资源利用能级。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公共场所进一步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限制一次性餐具的使用等措施,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的标准化改造,提升运营水平,具体指标为干垃圾总量低于55吨/日,湿垃圾总量高于33吨/日,可回收物总量高于34吨/日。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善源头分类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分类投放点位
对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 1127-2021),全面更新老旧、破损、缺盖的分类收集容器,褪色、模糊、破损、内容错误的分类标志、公示告知牌、点位告知牌、宣传海报等。在小区显著位置(如集中投放点)增设“小包垃圾随手拍”小程序二维码。推进垃圾桶入箱房整改,减少垃圾桶露天堆放问题。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性标准,推动一批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生活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示范性垃圾箱房。
(二)持续开展小包垃圾专项治理,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一是居住区。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方协同作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随手拍、随手改”志愿服务百日行动,提高“随手拍”小程序应用实效,落实属地责任,对反复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促提升。持续优化“一小区一方案”和节假日投放模式,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微管理”模板。二是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场、菜场等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对职工的宣传培训、落实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完善不同区域分类容器及标识标志,确保公共区域和交付点无小包垃圾,努力提升公共场所分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增设废塑料、废玻璃等分类收集投口或收集容器,创建一批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三是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强化门责管理,督促沿街商铺对垃圾分类或上门分类收集相关宣传设施配置不到位、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强化商铺经营者和员工分类宣传告知,全年至少完成2次。完善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建立收运制度,严格分类收运,以“联动执法+社会自治”为抓手,优化上门收集和废物箱清运频次,增加人流密集区域收集频次。结合“美丽街区”建设、文明城区创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强化沿街商铺、道路废物箱等周边落地垃圾治理,营造良好公共卫生环境。
(三)大力营造浓厚社区氛围,创建精品分类示范居住区
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垃圾分类“随手拍、随手改”志愿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入户宣传,巩固居民分类意识。定期策划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保持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减、氛围不减”,发挥“小手牵大手”带动作用,通过对孩子的垃圾分类教育宣传活动,形成育人长效机制。梳理重建居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小队,确保小区内志愿活动有序、常态化开展,助力绿色低碳新风尚。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 创建工作方案》,对照“分类管理精细化、投放环境精致化、科技赋能精良化、回收服务精致化、特色亮点精品化”等“五精”标准,创建2个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村;6个示范型垃圾房;1个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2个高品质可回收服务点;1条垃圾分类体验线路 ;1个垃圾分类宣传科普阵地。
(四)深化完善分类长效机制
1.压实相关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明确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是居民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针对四不足”服务(定时定点人性化不足、换桶清运及时性不足、分类容器投放比例不足、点位环境整洁度不足),调整并落实“一小区一方案”。二是压实物业法定管理责任。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物业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落实物业经理自查、建管中心月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等,优化监管机制,健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问题处置机制,进一步细化事件发现和处置工作流程,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响应度。二是强化保洁员队伍投放管理一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保洁员培训和管理督导,明确保洁员定时投放时段在岗、分类投放指导、及时更换分类容器、保持分类容器和投放点环境整洁、落实分类驳运、垃圾桶入箱房等,确保保洁员充分掌握分类标准并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四是强化“多位一体”联动机制。加大街道分减办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指导力度,统筹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通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根据市、区两级考评制度,持续完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考评体系,完善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奖惩机制;通过每周排名通报,对不达标居民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实施“1次整改复查和3次巩固复查”。建立“小包垃圾”密切观察单元清单,制定分布消除任务,每月通报消除情况,完善居民区自查整改机制,对市、区检查反馈问题、热线工单及时整改,自查整改情况纳入街道对居民区的日常管理考核,街道对居民区综合考评结果应用于街道对居民区年度绩效考核。
3.科技赋能长效管理。深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一网统管”的衔接,居住区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问题发现的及时反馈和处理结果的跟踪追溯,开发居住区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桶满溢等智能发现微场景,逐步健全“主动发现、自动派单、管理闭环、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模式。
4.增强执法力度。加大社区执法监督力度,针对市民“三不”行为(不履行分类义务、不按定时定点投放(乱扔小包垃圾)、湿垃圾不主动破袋)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容器规范设置、分类驳运等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和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能。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运用街面视频监控、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沿街商户乱扔垃圾、乱堆放垃圾等行为。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至少形成1例典型案例,并广泛宣传推广形成震慑作用。
(五)全力突破资源化利用瓶颈
一是推动主体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运营场地分区存放、堆放有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作业、规范设置安全设施,补充完善与主体企业的回收服务协议,进一步明确转租转包限制规定、污染防治要求、场内管理要求、惩罚退出机制、回收运营指标等。中转站必须配置计量称重设备,计量设备接入市区两级信息化系统。
二是提升社区装修(大件)垃圾管理。以方便社区居民投放、维护小区环境整洁为导向,完成各项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指标,通过投放和收运的有序衔接,减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在居住区的停留时间,通过收运企业信息公开、收运过程规范管理,完善全流程信息化收运体系。
三是提升社区回收服务便捷度。以定时定点回收、一定数量上门有价回收、定点预约回收等方式,规范主体企业在居住区的可回收物服务行为,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服务点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分减办牵头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对居民区、单位、道路的工作动态实施“颜色”管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业委、物业等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同推进机制,用好居民区自治机制,增强居民主体意识,深化垃圾分类与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强化基层治理效能。
(二)优化管理模式。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围绕短板问题和管理趋势,完善提升投放点位管理,优化工作模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投放管理责任。开展小包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梳理分类实效不理想社区清单,加大检查通报力度,形成“一问题一对策”以评促改。
(三)实行三级约谈机制。对于在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或街道覆盖检查中未达标的居民区,由分管领导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对于在市级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或第二次在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街道覆盖检查中未达标的居民区,将由街道主要领导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在年底居民区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也将派工作组协助该居民区认真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
1.《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一览表》
2.《东明路街道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3.《东明路街道“5+X”示范亮点创建任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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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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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主要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党建办 |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 |
持续推进 |
2 |
党政办 |
1.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垃圾分类100%实效达标。 |
持续推进 |
2.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居民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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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大工委办 |
强化社会监督评价,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企业职工、外来游客等分类别开展实效测评及满意度调查。 |
持续推进 |
4 |
管理办 |
1.制定2023年度东明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持续推进 |
2.制定2023年度东明路街道垃圾分类“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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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以定时定点回收、一定数量上门有价回收、定点预约回收等方式,规范主体企业在居住区的可回收物服务行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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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居住区、单位分类实效开展抽查,督促部门、居民区落实整改;建立周报、月报、红黄绿榜单等巡查、反馈、整改机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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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量等各项任务指标按时间节点完成。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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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宣统文化办 |
1. 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单位、校园等创建指标体系。 |
持续推进 |
2.发挥街道级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示范带头作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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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治办 |
1.结合社区云走访记录、会议记录、活动记录、问题处置等,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居民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重点工作。 |
持续推进 |
2.指导居民区通过“三会”制度发挥自治机制,持续优化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一小区一方案”。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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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办 |
根据管行业也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落实辖区养老院、社区卫生中心、东方医院等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
持续推进 |
8 |
平安办 |
根据管行业也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落实“五小行业”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
持续推进 |
9 |
城运中心 |
1.完善智能化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事部件设置和网格巡查机制,发挥城运平台“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作用。 |
持续推进 |
2.梳理分析垃圾分类相关投诉情况,预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发展趋势,实现违规事项预警。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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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综合执法队 |
1.对各类单位、各小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居民个人等开展执法检查。 |
持续推进 |
2.加大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少数人群和部分单位的执法力度,对不达标单位实行督促整改制度。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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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管中心 |
1.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分类容器配置、分类投放指导、分类驳运等。 |
持续推进 |
2.对物业企业分类工作开展考核,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等开展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行业考核指标。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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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收运企业和物业企业做好源头计量,做好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数据采集、计量、统计。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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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单位、道路(沿街商铺)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场所管理人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职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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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根据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执法检查。 |
持续推进 |
2.督促饭店、商场等市场主体履行垃圾分类,推进100%创建分类达标单位。 |
持续推进 |
附件2:
东明路街道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东明路街道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确保辖区内居住区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开展,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管理职责及义务;居民区书记作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总牵头人,应当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二)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根据住宅小区的规模、收费标准、管理现状等因素制定考核和奖励标准,实现“差别化”奖励和精细化管理,避免达标奖励“一刀切”。
(三)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以持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为最终目的,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建立对考核不达标的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及居民区书记的约谈机制。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以市、区两级第三方测评结果、居民区党组织每月全覆盖测评结果、街道分减办抽查测评结果为依据,每月测评一次,同一住宅小区一个月内存在不同测评结果的,以最低得分为准。
(二)奖补标准
老旧小区奖补标准为2元/户/月,非老旧小区奖补标准为1.5元/户/月,再根据月测评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奖补额度,具体是:
1、95分-100分,按照奖补标准的150%进行拨付。
2、90分-94分,按照奖补标准的100%进行拨付。
3、90分以下,无奖补资金。
4、每月小包垃圾应用场景(APP端)2小时内处置率低于90%的,将在测评得分上扣除2分。
5、市级考核不达标的,市下发考核结果后3个月的奖补资金不予发放。
小区类型 |
标准 |
测评得分 |
系数 |
享受老旧小区补贴 |
2元/户/月 |
95分-100分 |
1.5 |
未享受老旧小区补贴 |
1.5元/户/月 |
90分-94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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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分以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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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考核不达标 |
后3个月的奖补资金不予发放 |
(三)奖补拨付
考核结果由街道分减办负责汇总测算,每季度拨付一次,通过街道账户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账户。
三、监督管理
(一)资金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必须用于居民区内直接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包括:
(一)设施设备:垃圾桶和告示标牌更新;
(二)宣传告知:公共宣传、入户宣传、投放点值守、小区巡查、垃圾分类指导;
(三)长效管理:湿垃圾就地处理减量、干垃圾减量、居民区内可回收物服务点维护运营、完善源头垃圾分类体系;
(四)其他:市、区、街道布置的工作或任务。
(二)资金监管
1.居民区党组织在街道分减办公布每季度奖补资金额度后,参照《东明路街道居民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办法(试行)》召集居委、业委、物业等共同商议奖补资金的使用,制作书面会议纪要(附件1),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评价,发现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需及时上报街道分减办,如有隐瞒不报、消极应付、不作为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街道分减办在收到相关会议纪要后再进行奖补资金的发放。
2.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应当向街道提交奖补资金详细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
3.街道分减办对物业服务企业奖补资金的使用、拨付、报备工作实施督导工作制度,对未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督导单(附件2)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暂缓拨付该企业下一年度的奖补资金。
(三)监督审计
街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辖区内所有享受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上一年度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做出评价。针对审计意见中存在的问题,由街道分减办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时整改,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后交街道分减办备案,严重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奖补资格。
四、保障制度
(一)实行约谈机制
对于在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或街道覆盖检查中未达标的居住区,由分管领导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对于在市级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或第二次在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街道覆盖检查中未达标的居民区,将由街道主要领导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在年底居民区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也将派工作组协助该居民区认真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二)与老旧小区物业考核挂钩
在市、区第三方测评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工作情况,为达标创优,实行每月测评全覆盖,通过居民区党组织检查、街道分减办抽查对小区进行评分,由街道分减办进行汇总,住宅小区一个月内存在不同测评结果的,以最低得分处理,如在当月不达标的,将扣除物业当月老旧小区全部有关垃圾分类的考核分数。
(三)加大执法力度
围绕垃圾分类测评重点失分项,梳理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采取公示曝光等手段,形成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加强居民区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非现场执法”等现代审批改革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提升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对不履行分类义务、乱丢小包垃圾且屡教不改的人群强化执法处罚,有力震慑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法定责任的一并进行处罚。
五、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在奖补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编造相关材料或数据,骗取奖补资金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将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并对资金予以追缴。
六、附则
本办法由街道分减办负责解释,试行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做适当调整。
附件2-1:东明路街道居住区垃圾分类奖补资金使用会议纪要
附件2-2:东明路街道居住区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工作督导单
附件2-1:
东明路街道居住区垃圾分类奖补资金使用会议纪要
**年**月**日,东明路街道**居委***主持召开**居民区有关**年**月垃圾分类奖补资金使用的专项会议,出席会议的党总支人员:***;居委会人员:***;业委会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补资金发放额度
**年**月至**月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发放额度为***元。
二、奖补资金使用额度和使用范围
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经费发放***元,其中张三***元、李四***元。
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维护***元,其中垃圾桶购买***元、垃圾袋购买***元、除臭剂购买***元。
以上资金使用均符合《东明路街道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中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经集体决策,会议同意上述资金的使用支出。
***党总支
***居委
***业委
***物业
**年**月**日
附件2-2:
东明路街道居住区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工作督导单
所属居民区 |
|
所属物业服务企业 |
|
涉及小区 |
|
督导事项 |
东明路街道分减办 年 月 日 |
反馈事项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东明路街道《“5+X”示范亮点创建任务》
序号 |
示范亮点类型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村* |
2 |
可按实际情况增减 |
2 |
示范型垃圾房* |
6 |
|
3 |
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 |
1 |
|
4 |
高品质可回收服务点* |
2 |
|
5 |
垃圾分类体验线路 |
1 |
|
6 |
垃圾分类宣传科普阵地 |
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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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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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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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精品示范居村”创建纳入市对街镇考核内容。 2.“示范型垃圾房”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上海市地方标准《垃圾房技术要求》,二是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文化墙等创意方式提升环境质量或配置机械式、自动式、嵌入式等配套设施。 3.“*”为必报项,纳入区对街镇绩效考核-重点任务,其余为绩效考核-加分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