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使用民防设施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4574 |
文件编号 | 浦塘办〔2024〕24号 |
发布机构 | 塘桥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9-03 |
新区建交委:
塘桥街道辖区面积3.86平方公里,区域内用地资源紧缺。根据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要求,街镇应配备自有应急物资仓库,目前塘桥街道尚未达标。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现向贵委申请三处位于塘桥街道辖区内的民防设施,拟作为街道应急物资仓库使用。具体地址如下:南泉路1320弄1-2号(浦塘GR0258)、南泉路1320弄3-4号(浦塘GR0259)、蓝村路471弄22号(浦塘GR0264),建筑面积分别为427平方米、433平方米和517平方米,使用面积分别为383平方米、350平方米和388平方米。街道将在使用中做好三处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特致此函,请予支持为盼。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