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科路(科苑路-金科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828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08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科路(科苑路-金科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4]70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上科路西起科苑路,东至金科路,道路全长约0.94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以及前期补偿工作。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净空高度:地面道路机动车道≥4.5米;科苑路桥孔≥3.5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2.5米。通行净高请进一步与交警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B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5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四)污水工程
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45升/人•日,公共设施用地污水量标准60立方米/公顷•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科苑路、金科路等桥下交叉口的平面设计方案,完善加宽、超高、限高限速、交通安全设施等,确保通行安全。
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5米(人行道,含0.7米绿化带)+7.0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含0.7米绿化带)=12.0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25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沟浜路基采用二灰填筑,桥头路基采用二灰填筑及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
原则同意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石灰土。
原则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路面结构方案。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做好科苑路、金科路桥下交通设计,确保通行安全。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原则同意道路沿线设置向阳河桥。
2.原则同意向阳河桥跨径布置为10+22+10=42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张法预应力砼刚接空心板梁。
4.原则同意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薄壁直立式桥台,钢筋砼盖梁墙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5.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6.科苑路人非梯、坡道桥改建应与现状桥梁做好衔接,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桥面排水、伸缩缝设计等。桥面铺装等请进一步与道路管理部门确认后实施。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采用自排,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污水属污水二期中线总管之华夏中路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Φ1000-Φ1500雨水管,自流排入向阳河。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DN300污水管,接入下游杰科路已建DN300污水管。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6.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水务、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三)应做好对沿线地下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