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晓路(川沙路-浦东运河)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2223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综规〔2025〕52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15 |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雁晓路(川沙路-浦东运河)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唐府建〔2025〕14号)及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雁晓路西起川沙路,东至浦东运河,全长约0.48千米,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5年;地面综合径流系数按规范取值。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优化平面线形设计,应根据专家意见并结合交通组织方案对该工程分阶段实施、浦东运河桥两侧辅道及慢行交通等进行优化、完善交通功能。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原则同意道路纵断面设计,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辅道纵断面线形设计,满足远期浦东运河桥下通行净空要求。起终点标高应与川沙路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远期浦东运河桥梁底标高等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雁晓路(川沙路-KO+275)段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0米(人行道)+2.0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14.0米(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2.0米(绿化带)+2.0米(人行道)=32米。
原则同意雁晓路(KO+275-KO+495.44)段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25米(人行道)+6.0米(辅道)+15.5米(中央分隔带)+6.0米(辅道)+2.25米(人行道)=32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30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沟浜路基采用就地固化。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SMA-13(SBS改性)+8厘米AC-25C+骑缝敷设防裂贴+22厘米水泥混凝土(单层钢筋网片加固)+15厘米级配碎石。原则同意川沙路交叉口铣刨加罩路面结构方案。原则同意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透水结构,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川沙路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掉头车道、地面辅路交通组织方案等。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排水工程
1.原则同意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采用自排,污水属于白龙港污水片之南干线川沙支线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DN600-DN1400雨水管,由西向东自流排入浦东运河,近期接入现状东河塘港。
3.根据排水规划,本工程道路范围内不敷设污水管道。
4.雨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隔板。
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下阶段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深化优化雁晓路分阶段实施交通设计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与川沙路改造工程做好衔接。
(三)沿线公交站点设置、道路绿化、水务、照明设施、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做好对沿线地下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七)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