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龙路(芳春路-唐陆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567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综规〔2025〕36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11 |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唐龙路(芳春路-唐陆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25〕7号)及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唐龙路西起芳春路,东至唐陆路,全长约1.26千米,其中,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规划红线宽度30米,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规划红线宽度32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等。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1.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城-B级。
2.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3.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4.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5年;
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
地面综合径流系数按规范取值。
(四)污水工程
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45升/人•日,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35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原则同意道路纵断面设计,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及相关工程协调衔接,地面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与外环线工程、外环绿道工程、沿线地块以及地块出入口标高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0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15.0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0米(人行道)=30米。
原则同意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0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15.0米(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0米(人行道)=32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30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沟浜路基采用就地固化处理。桥头路基采用二灰填筑及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针对老路路基利用,下一步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方案,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SMA-13(SBS改性)+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AC-13C+6厘米AC-20C+2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
原则同意芳春路、唐陆路交叉口铣刨加罩路面结构方案。原则同意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透水结构,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原则同意新建外环运河桥、一号河桥2座桥梁。
2.原则同意外环运河桥跨径组合为3×22+2×16+20=118米,一号河桥跨径布置为10+22+11=43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外环运河桥、一号河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刚接空心板梁。原则同意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圆形截面柱式桥墩、埋置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和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桥墩与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4.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5.桥梁抗震设计方案应满足相应抗震规范的要求,并结合论证结论优化方案。
6.现状唐龙路跨外环高速桥拆除工程应满足相关管理规定,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拆除工程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7.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桥梁相关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下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工程的设计特点,考虑与施工的结合,提出相应的施工质量要求。应进一步深化、细化施工方案,做好交通组织。
(三)排水工程
1. 原则同意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外环运河以西段采用强排,外环运河以东段采用自排。本工程污水外环运河以西段属于南干线总管张江3#支线服务范围,唐龙路(外环运河-外环高速)段为农林复合区,唐龙路(唐丰路-唐陆路)段污水属于华东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2. 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Φ1000-Φ1200雨水管,分段排入金秋路现状DN1600雨水管、友谊河以及曹家沟。
3. 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DN300污水管,分别接入金秋路现状DN600污水管、唐陆路现状DN600污水管。
4. 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下一步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及专家意见,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隔板。
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下阶段基坑设计方案应根据基坑专项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三)沿线公交站设置、水务、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做好对沿线高压电力架空线、通信、天然气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七)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