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龙路(芳春路-唐陆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1567
文件编号 浦建委综规〔2025〕36号
发布机构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11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唐龙路(芳春路-唐陆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257号)及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唐龙路西起芳春路,东至唐陆路,全长约1.26千米,其中,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规划红线宽度30米,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规划红线宽度32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等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1.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B

2.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3.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4.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5

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

地面综合径流系数按规范取值

(四)污水工程

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45/人•日,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35/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原则同意道路纵断面设计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及相关工程协调衔接,地面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与外环线工程、外环绿道工程、沿线地块以及地块出入口标高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唐龙路(芳春路-外环线)段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0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15.0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0米(人行道)=30

原则同意唐龙路(外环线-唐陆路)段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2.0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15.0米(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0米(人行道)=32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30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沟浜路基采用就地固化处理。桥头路基采用二灰填筑及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针对老路路基利用,下一步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方案,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SMA-13(SBS改性)+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AC-13C+6厘米AC-20C+2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

原则同意芳春路、唐陆路交叉口铣刨加罩路面结构方案。原则同意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透水结构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原则同意新建外环运河桥、一号河桥2座桥梁。

2.原则同意外环运河桥跨径组合3×22+2×16+20=118米一号河桥跨径布置为10+22+11=43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外环运河桥、一号河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刚接空心板梁。原则同意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圆形截面柱式桥墩、埋置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桥墩与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4.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5.桥梁抗震设计方案应满足相应抗震规范的要求,并结合论证结论优化方案。

6.现状唐龙路跨外环高速桥拆除工程应满足相关管理规定,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拆除工程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7.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桥梁相关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下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工程的设计特点,考虑与施工的结合,提出相应的施工质量要求。应进一步深化、细化施工方案,做好交通组织。

(三)排水工程

1. 原则同意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外环运河以西段采用强排,外环运河以东采用自排。本工程污水外环运河以西段属于南干线总管张江3#支线服务范围,唐龙路(外环运河-外环高速)段为农林复合区,唐龙路(唐丰路-唐陆路)污水属于华东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2. 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Φ1000-Φ1200雨水管,分段排入金秋路现状DN1600雨水管、友谊河以及曹家沟

3. 原则同意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DN300污水管,分别接入金秋路现状DN600污水、唐陆路现状DN600污水管

4. 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下一步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及专家意见,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隔板。

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下阶段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下阶段基坑设计方案应根据基坑专项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沿线公交站设置、水务、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应做好对沿线高压电力架空线通信、天然气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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