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0(沪南公路-罗山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3-00789
文件编号 浦建委综规〔2023〕9号
发布机构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2-23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上报S20沪南公-罗山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22〕271号)及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S20改建西沪南公路罗山路,道路长约2.6千米,规划红线宽100

本工程拟在该段S20主线两侧新建辅路,两侧与沪南公路及罗山路立交匝道顺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工程、泵房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以及管线、绿化搬迁等前期工作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用。

(三)雨水工程

雨重现期取5年,路面径流系数取0.9,综合径流系数按照排水专业规划选取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有待与现状沪南路、罗山路立交匝道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掉头车道采用2.3米净空高度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辅路标准横断面采用:0.25米(路缘带)+7米(机动车道)+0.25米(路缘带)=7.5米,辅路与沪南公路及罗山路立交匝道接顺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辅路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25兆帕S20主线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40兆帕,沪南公路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30兆帕原则同意浜塘采用二灰回填,桥头高路堤采用二灰及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处理、S20主线拼宽采用气泡轻质土填筑。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方案,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辅路路面结构方案4厘米SMA-13(SBS改性)+8厘米AC-25C+0.8厘米稀浆封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原则同意沪南公路、S20主线及匝道路面结构及路口铣刨加罩结构方案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 原则同意沿线新建界港南、北两幅桥,新建咸塘港北幅桥,拼宽咸塘港南幅桥

2.原则同意界港南、北幅桥跨径布置为16+16+16=48米;咸塘港北幅跨径布置为20+22+25+22+22+20=131;咸塘港桥南幅跨径布置与老桥一致,采用5跨109.77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刚接空心板梁和预制小箱梁应处理好新老桥的接缝设计。

4.原则同意新建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应补充桥梁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5.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6.桥梁维修应维持原有标准,消除病害及安全隐患,应通过计算确定其限载标准,结合桥梁检测报告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桥梁维修设计方案。

7.原则同意SW匝道下通道箱涵加长方案,通道规模与现状一致。

(三)排水工程

1. 原则同意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自成系统,雨水为强排系统,属咸塘浜雨水泵站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辅路敷设DN800雨水管,雨水收集后分别接入下游雨水管道;南辅路现状雨水管道修复后保留利用

3.原则同意罗山路立交内新建雨水泵房一座,设计流量3.8立方米/秒,配置5台水泵。

4. 应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水排放安全。

5.现状保留利用的雨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隔板。

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应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应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沿线公交站设置、水务、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做好对沿线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222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