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南路(林海公路-沪南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70390202200374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综规〔2022〕88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0-14 |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你单位《关于 上报上南路(林海公路-沪南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 请示》( 浦工建管 〔 2022 〕 137 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 上南 路西起 林海公 路,东至 沪南公 路,道路全长约 2.2 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30 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 道路改建工程,桥梁改造工程;结合现状,实施雨污水管道维修、翻建工程;实施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改建工程,以及前期征收补偿等工作 。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40 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现状桥梁 汽车荷载等级 应按 城-B级 复核 。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设计 。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四)污水工程
居民 综合 生活污水量标准 230 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纵断面设计中, 桥梁纵坡应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桥头跳车整治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 起终点标高有待与现状道路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 2.25米(绿化带)+ 2.5米(人行道)+ 2.5 米(非机动车道)+ 0.5 米( 护栏 )+1 4.5 米(机动车道)+ 0.5 米( 护栏 )+ 2.5 米(非机动车道) + 2.5米(人行道) +2.25米(绿化带) =3 0 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30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
本工程为改扩建工程,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方案,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 管道开挖位置路面翻排结构采用 :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 (抗车辙剂改性) +防裂贴+改性乳化沥青粘结层 +3 0 厘米 C25砼(单层钢筋网片加固) + 15 厘米 碎石;机动车道强度不足翻排的路面结构、新建施工便道并利用的路面结构以及新建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采用: 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 (抗车辙剂改性) +防裂贴+改性乳化沥青粘结层 +3 0 厘米 C25砼 + 15 厘米 碎石;其余位置机动车道采用 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 (抗车辙剂改性)进行铣刨加罩。
原则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方案。
机动车道强度不足路面结构翻排的范围应进一步与路况检测及评价结论核实。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原则同意 保留利用双浜港桥和梓康河桥 2座现状桥梁,更换机非分隔带下板梁。根据桥梁检测评估报告,对老桥予以加固维修,并对桥面布置进行调整 。
2. 老桥利用应进一步研究确定桥梁的限载标准、树立限载标志,并在桥梁运营期间严格控制超重车辆通行,确保安全。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 林海公路 -梓康河段 采用自排、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 ;梓康河 -沪南公路段属强排系统 。污水属 康桥工业区污水系统之周浦中心镇 02单元片区 ,经收集后纳入 南汇 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Φ 10 00— 1500 雨水管,雨水收集后自流就近排入河道 或经下游管道转输纳入系统泵站 。
3.原则同意 对现状 Φ 6 00污水 管进行保留利用,并做必要的修复及补缺。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泵站及雨水排放河道,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现状保留利用的污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7.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8.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 次干 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做好对沿线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 按相关规定 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八) 下阶段应 进一步核实与轨交 18号线等已建线路及其他规划线路的关系, 在方案设计和施工保护措施等方面做好衔接,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落实《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 同步 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