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1968
文件编号 浦建委提复〔2025〕95号
发布机构 建交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24

赵彤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实施的建议》(提案第0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丰富商品房源供给,满足多样化改善需求

提案中提到的新房受“7090”政策影响,小户型、低总价房源供过于求,供需匹配存在优化空间。为丰富商品房源供给,市住建委等单位颁发《关于优化本市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应结构的通知》(沪房建管〔2024〕101号),明确本市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分别调整为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优化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中外环间区域不低于70%,中环以内区域不低于60%,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不低于60%,外环外其他区域不低于50%。继续将新建各类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的5%保障房和15%自持租赁房等纳入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结构统筹范围。根据市场主体住宅产品适销等情况,可适当弹性调整。优化本市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应结构,适应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关于针对性增加并完善“国资收购”模式

全国落地“以旧换新”主要有换新补贴、三方协议、国资收购三种模式。一是浦东新区严格落实上海市关于换新补贴相关政策。市出台了《关于本市开展住房“以旧换新”补贴试点的实施细则》,为住房置换提供财政补贴。具体内容是:在一年内,出售外环内2000年前竣工、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唯一住房的居民家庭,如购买外环外一手住房,可以申请补贴。根据出售住房的建筑面积,实行分级定额补贴:30平方米以下补助2万元;30~50平方米补贴2.5万元;50~70平方米的补贴3万元。符合条件的售房者,可向新购房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新区为区建交委房屋状况中心)申请办理补贴。补贴资金列入相关区房管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在办理新购住房不动产权证后发放。目前,新区目前已有4例补贴申请。二是鼓励支持推行三方协议模式,即购房者、中介与开发商签约,中介助力快售旧房,未按时售出则由开发商退还定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积极参与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举办的“以旧换新”、“方便看房,方便购房”等活动,通过房企与市房协指定专业服务机构合作,给购房人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楼盘信息服务。线上由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全面、完整的项目信息介绍,包括房型、配套、周边环境等,同时为购房者提供专场咨询服务。线下由开发商安排专人提供对接联动服务。三是研究探索“国资收购”模式,即由区属国企收购旧房转作保障性住房、购房者补差价。将综合考虑新区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新区现有保租房供需平衡情况以及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情况等,择时试点国资收购旧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三、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知晓率

与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积极合作,通过举办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宣讲会、现场咨询等活动,解答居民疑问。充分发挥浦东新区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宣传“以旧换新”政策的内容、操作流程及优惠政策。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居民知晓到位。

综上,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实施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我委已吸收采纳,感谢您所提的宝贵建议。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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