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05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011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提复〔2024〕132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5-14 |
苏寿春、费屹豪:
您们提出的《关于落实推广共享停车的建议》(提案第0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停车位的供应跟不上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资源布局配套不协调、不到位等导致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显。对此,新区政府高度重视,自2020年四季度开始紧跟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部署及市交通管理部门就停车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停车难综合治理工作,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为停车泊位错峰共享。
一、关于发挥浦东新区政府引导作用,落实推广考核机制
自实施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以来,浦东新区及时成立区级停车治理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共享停车考核指标及推进计划。针对老旧小区和医院在特定时段的突出停车矛盾,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落实泊位错峰共享。一是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泊位进行错峰共享,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专用停车场向周边小区开放。2017年以来已完成130个(41个线上、89个线下)公共停车场(库)共计约5200个公共泊位对周边小区居民错峰共享。二是在区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允许夜间停车的道路上,区建交委按照《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做好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并在试点道路智慧停车的路段推出道路停车错峰共享月结服务。目前新区共有163条(约1万个泊位)道路停车场可以为周边小区提供夜间停车服务,已在陆家嘴街道栖霞路(东方路-福山路)等7条道路上推出错峰共享月结服务。
二、关于规范共享停车制度,保障各方责权对等
为方便共享停车资源,鼓励场库管理方将停车错峰信息从线下搬到线上,把共享泊位实时状况及共享协议接入“上海停车”APP(小程序),并已制定错峰共享线上签约规则,对收费规则、签约及使用时间、车辆进场及离场、错峰服务取消、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用户和场库方需严格遵守签约规则,保障用户和场库方责权对等。市民在阅读并同意《签约规则》后,通过“上海停车”APP(小程序)在线签约、在线支付,方便快捷。
三、关于完善补贴政策机制,提升市场参与热情
2020年以来,已经完成塘桥街道办事处、高行镇行政办公中心等12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周边居民错峰共享,金桥文体中心停车场因装修暂停错峰共享,其余11处机关事业单位仍对周边小区提供错峰共享服务。部分区属国企已与街道社区开展合作,推动共享停车服务,如上海浦东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方城市花园开展共建,将180个车位供东方城市花园居民车辆错时停放,收费价格仅为园区停车费市场价格的一半,让利于民。下一步,将试点鼓励场库出台错峰包月、多次或单次过夜等多元化的错峰共享服务,进一步增强错峰共享的灵活性和吸引性,提高市场活力。
感谢您对浦东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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