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南北通道浦东段(一期重要节点)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559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计财〔2025〕35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03 |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北通道浦东段(一期重要节点)新建工程已经浦东新区发改委批准,同意立项建设。经过相关程序,该项目由你公司负责代建管理。现将《关于南北通道浦东段(一期重要节点)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25〕288号)转发给你公司,请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工可编报及相关前期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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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