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浦东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6178
文件编号 浦建委建管〔2023〕45号
发布机构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9-27

各有关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根据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3〕487号)要求,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浦东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节日期间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现就“双节”期间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各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到每个管理层级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紧密结合中秋、国庆特点,精准研判,扎实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牵头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施工总包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各参建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管理,自觉主动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认真组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项目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盲目赶工、抢工,并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包单位实施,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全面检查,认真落实新区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建设工程燃气管线保护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防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闭环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要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除从业人员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

监督机构要积极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重点关注企业负责人带班、管理人员的值班值守、关键岗位到岗履职、危大工程、危化品安全、燃气管线安全、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的落实等内容。对于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三、强化管理,从严从紧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节日期间停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落实值班值守和紧急报告制度,同时应做好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停工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停工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节日期间施工作业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并带班生产。项目管理人员要和务工人员实行同步上下班,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开展带班检查。节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四、加强值守,认真细化落实应急值守处置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值班备勤力量,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中秋国庆期间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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