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军民公路(沔北路-沈家漕)废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142
文件编号 浦建委道路〔2024〕83号
发布机构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02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军民公路沔北路-沈家漕废弃的请示》(沪张江集规〔2024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废弃军民公路(沔北路-沈家漕)。待地上地下相关管线搬迁和绿化搬迁完成后,方可办理相关废路手续,不再作为道路设施管理。

二、要按相关规定做好废弃道路公告,及时做好周边道路交通指示与引导标志等设施的调整、完善工作。

三、要按有关规定做好设施量调整等工作,并报区道运中心备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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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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