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罗山南路道路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572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道路〔2024〕79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23 |
上海沪洋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尽快明确S3公路(周邓公路-G1503公路两港大道立交)新建工程浦东段地面道路(沪南公路至区界)接管单位的函》(沪沪洋〔202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来文所述罗山南路(沪南公路至区界)公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废物箱设施接管单位为新区道运中心,道路照明设施接管单位为新区公用中心。
你公司要抓紧与道运中心、公用中心取得联系,做好移交有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