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S20东段道路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570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道路〔2024〕78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23 |
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交通功能提升工程主线高架段养护移交接管单位的请示》(浦工建管〔2024〕2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来文所述S20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公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设施以及绿化、声屏障等各类道路附属设施接管单位为道运中心;道路照明设施接管单位为公用中心。
你公司要与道运中心、公用中心取得联系,做好移交有关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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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